杜善學
生平
197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6月參加工作。1982年畢業於山西財經大學會計專業。1993年2月,任山西省財政廳副廳長。2000年畢業於山西大學。2003年,任中共長治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2008年2月,改任長治市委書記,擔任全國人大代表。2011年1月,改任中共呂梁市委書記。2011年11月,進入副部級官員行列,出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2012年1月,擔任山西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2013年1月,任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長。2014年6月19日,中紀委宣布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長杜善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2月13日,因其濫用職權、受賄、行賄、通姦,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
2016年8月30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山西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杜善學受賄、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徐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杜善學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徐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杜善學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邢利斌擔任董事局主席的山西聯盛能源有限公司、時任孝義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的郭繼平等28個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或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係人等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011.468607萬元。2011年,杜善學在山西省委班子換屆時,為得到時任山西省政協副主席令政策的推薦、支持,向其行賄1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90.665萬元。杜善學對共計折合人民幣8961.753551萬元的家庭財產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以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杜善學的刑事責任。
2016年12月20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杜善學以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杜善學受賄所得財物和來源不明財產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