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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霨(1625年-1684年),字景霱,號坦園,直隸高陽人。(今河北)人,清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李霨

{{{國家}}}
族裔 漢族
出生 天啟五年(1625年)
逝世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
出身
  • 順治二年乙酉科舉人出身
  • 順治三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目錄

生平簡介

李霨為明朝內閣首輔李國𣚴之子,幼喪父母,執親喪,哀毀如成人。立志讀書,寒暑不綴,言行不苟。

康熙二十三年六月十一日(7月22日)卒於位,年六十。諡文勤,入祀鄉賢祠。

經歷

順治二年舉於鄉,順治四年成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除檢討,特改編修。歷任秘書院學士、內宏文院大學士、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加戶部尚書、太子太傅、太子太師等職。 順治十年,世祖試習國書,翰林李霨與侍講胡兆龍、檢討莊冏生並列上等,擢春坊中允,遷侍講學士,再遷秘書院學士,充日講官,教習庶吉士,尋充經筵講官。十五年,以內宏文院大學士入閣辦事,位致宰輔,年方三十四。其由學士超拜,尤異數也。是年,更定官制,改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十六年,加太子太保。坐票擬失誤,降四級調用,遂杜門引咎。不久召復其官。 聖祖繼位,復設內三院,李霨改宏文院大學士。是時,皇上未親政,輔政大臣愛顧命決機務,有時議事往往意見不和,而李霨輒默然,俟辯論將息,徐出片言定是非。輔臣每屈意從其言。康熙八年,夏旱,奉詔清獄,冤者得白。既而復改內三院為內閣,李霨以保和殿大學士加戶部尚書。十一年,纂修世祖實錄成,賜銀幣、鞍馬,加太子太傅。十五年,再典會試。二十一年,太宗文皇帝實錄告成,晉太子太師。

著作

《閩役紀行略》、《伴星草》、《心遠堂詩集》等。長洲陶梁曰:國朝定鼎之初,北方實多賢輔,而文章彪炳,開一代風氣之先者,首推相國坦園。

詩詞選錄

長夏閒居雜興】淡盪羲皇臥,英雄河朔杯。斯人難復起,古道日塵埃。斗捷山多徑,全生木不才。兩端終易剖,決策是歸來。

舟發浦城】地形下東南,灘溜如矢疾。客行沖霧雨,扁舟僅客膝。粼粼沙痕高,齒齒石峰密。礌砢礙中流,鉅細狀非一。狹逼驚濤飛,深沸漩渦溢。舟楫巧行避,簸蕩神先怵。篙工一失手,勢爭洪波汩。蔚薈崖卉稠,奔激崖峰崒。駴奇豫初覽,煩促厭縷述。乘流怪浮生,坎止私願畢。

又題水軒】積潦天成碧沼寬,層軒面水得佳觀。新添野艇通荷港,更擬漁磯實釣杆。澹蕩波間馴白鳥,空濛雲外送青巒。何年共解塵纓濯,臥對清流一枕寒。

蝶戀花】護惜花枝須步障。漏泄嬌香,一點春先放。拋卻閒愁如海樣,曉風殘月憑君唱。轉憶當年行樂況。眼底尊前,一種同惆悵。歸去夢魂猶蕩漾,月痕記取闌幹上。[1]

清史稿

[2]

注釋

  1. 李霨
  2. 清·趙爾巽等,《清史稿》(卷250):「李霨,字坦園,直隸高陽人,明大學士國𣚴子。少孤,劬學自厲。順治三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進編修。十年,世祖親試習國書翰林,霨列上等,擢中允。累遷秘書院學士。時初設日講官,霨與學士麻勒吉、胡兆龍,侍讀學士折庫納,洗馬王熙,中允方懸成、曹本榮等併入直。尋充經筵講官。十五年,拜秘書院大學士。內三院改內閣,以霨為東閣大學士,兼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以票擬疏誤,鐫四秩。未幾,復官,任事如故。偕大學士巴哈納等校定律例。十八年,聖祖即位,復內三院,以霨為弘文院大學士。時四大臣輔政,決機務,或議事齟齬,霨輒默然,既乃出片言定是非,票擬或未當,不輕論執。每於談笑間婉言曲喻,徐使更正。其間調和匡救,保護善類,霨有力焉。康熙八年夏,旱,奉詔清刑獄,釋繫囚,多所平反。明年,復內閣,霨以保和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與修世祖實錄,充總裁官。十一年,書成,賜銀幣、鞍馬,晉太子太傅。未幾,三藩叛,繼以察哈爾部作亂。上命將出征,凡機密詔旨,每口授霨起草,退直嘗至夜分,或留宿閣中。所治職務,出未嘗告人,忠謹慎密,始終匪懈。二十一年,重修太宗實錄成,進太子太師。台灣初定,提督施琅請設官鎮守,廷議未決。有謂宜遷其人、棄其地者,上問閣臣,霨言︰「台灣孤懸海外,屏蔽閩疆。棄其地,恐為外國所據;遷其人,慮有姦宄生事。應如琅議。」上韙之。二十三年,卒,諡文勤。」

參考資料

  • 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