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适之
李适之(694年-747年),原名昌,祖籍隴西成紀,唐朝宗室、宰相,恆山王李承乾之孫。李适之早年曆任左衛郎將、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陝州刺史、河南尹、御史大夫、幽州節度使、刑部尚書。天寶元年(742年),李适之拜相,擔任左相,封清和縣公。他與李林甫爭權,但卻不敵落敗,被罷為太子少保,後貶宜春太守。天寶六年(747年),李适之聽聞韋堅被殺,畏懼自盡。(以上簡介見鏈接) [1]
李适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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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适之 | |
原文名 | shizhili |
出生 |
694年 祖籍隴西成紀 |
逝世 | 747年 |
國籍 | 中國 |
別名 | 李昌 |
職業 | 宰相,詩人 |
知名作品 |
《朝退》 《罷相作》 《祭岳瀆得雨賀表》 《請宣付太子諸王詞翰表》 |
目錄
人物簡介
早年經歷
李适之在神龍年間入仕,被授為左衛郎將,後歷任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陝州刺史、河南尹。他治政寬和,深受屬下愛戴。
累職拜相
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鑑於谷水、洛水年年泛濫,耗費民力,遂命李适之修築堤防。李适之花費內庫錢財,修築上陽、積翠、月陂三大堤防,成功抵禦谷洛水患。唐玄宗為李适之勒石記功,並讓永王李璘書寫碑文,皇太子李瑛題寫碑額,又進李适之為御史大夫。
開元二十七年(739年),李适之兼任幽州大都督府長史,並代理節度使事務。他上疏皇帝,請求將祖父李承乾與父親李象改葬於昭陵。唐玄宗遂追贈李承乾為恆山愍王,李象為越州都督、郇國公,又追贈他的伯父、兄長等人。不久,李适之被拜為刑部尚書。 天寶元年(742年),左相牛仙客去世。李适之接任左相,併兼任兵部尚書,封清和縣公。
罷相遭貶
李适之拜相後,與中書令李林甫爭權,但因性情粗疏,常中李林甫的圈套。李林甫曾對李适之道:「華山有金礦,開採可以富國,皇帝還不知道。」李适之便在一日上朝時,將華山金礦奏知唐玄宗,唐玄宗又詢問李林甫。李林甫道:「臣早就知道,但是華山是陛下本命山,乃王氣所在,不宜開鑿,臣便沒有提及。」唐玄宗便認為李适之慮事不周,對他道:「你以後奏事時,要先與李林甫商議。」李适之從此逐漸被疏遠。
當時,與李适之交好的隴右節度使皇甫惟明、刑部尚書韋堅、戶部尚書裴寬、京兆尹韓朝宗等人先後遭到李林甫的中傷構陷,被貶官流放。李适之驚懼不安,便上疏請求改任散職。天寶五年(746年),李适之被罷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
此後,李适之欣然不已,自以為可以避免災禍。他宴請親朋,於席間賦詩道:「避賢初罷相,樂聖且銜杯。」同年七月,李林甫上疏朝廷,誣稱李适之與韋堅等人結成朋黨。韋堅因此被長期流放臨封(在今廣州),李适之則被貶為宜春太守。
天寶六年(747年),御史羅希奭奉李林甫之命,將韋堅、裴敦復、李邕等人殺害於貶所。各地官員聞聽羅希奭之名,無不恐惶驚駭。不久,羅希奭前往宜春郡。李适之驚懼之下,服毒自盡。 [2]
主要作品
《朝退》、《罷相作》。(詩二首見《全唐詩》)
《祭岳瀆得雨賀表》、《請宣付太子諸王詞翰表》、《禁朝官稱慘改乘服式奏》、《大唐蘄州龍興寺故法現大禪師碑銘》。(詩四首見《全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