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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棠
李嘉棠
,字
干臣
,
中国
清朝
官员,
广东省
嘉应州
人。本
监生
,后捐
通判
。
目录
年表
光绪十一年(1885年)四月二十七日以“补用同知候补通判”代理
台湾府
凤山县知县
。
光绪十一年调署
淡水县
知县
一职。
光绪十二年(1886年)调署
彰化县
知县
。
光绪十四年(1888年),主持丈量土地,工作草率,引爆民怨,结果引起
施九缎事件
而遭革职。
参考文献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刘勋
淡水县
知县
1885年上任
继任:
张景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