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弁
朱弁(biàn)(1085年-1144年),南宋官員、文學家。字少章,號觀如居士,徽州婺源(今屬江西)人,朱熹叔祖,太學生出身。 [1]
朱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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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家 | |
出生 |
1085年 徽州婺源(今屬江西) |
逝世 | 1144年 |
國籍 | 中國南宋 |
職業 | 奉議郎 |
建炎元年自薦為通問副使赴金,為金所拘,不肯屈服,拘留十六年始得放歸。曾勸宋高宗恢復中原,得罪秦檜,官終奉議郎。 [2]
他在留金期間寫下了不少懷念故國的詩作,深切婉轉,是南宋初期的重要詩人。有《曲洧舊聞》、《風月堂詩話》等傳世。
目錄
人物簡介
朱弁青年時在 太學,以詩見重於晁說之。建炎元年(1127),高宗計議遣使金國,問候被羈金國的徽、欽二帝。
朱弁奮身自薦,受詔為候補修武郎、右武大夫、吉州團練使職,充當河東大金軍前通問副使,於次年正月偕同正使王倫前行。
至金國被羈五載,金主忽提出議和,要來使遣一人回奏。朱弁推讓王倫返朝,毅然說:"吾既來金國,準備一死報效朝廷,豈能僥倖先回?"要王倫把圖印留下,表示:"印即信也,願抱印以守節,死不離矣。"
王倫走後,金人逼其投靠降金的偽齊劉豫,弁說:"豫國賊也,吾恨不食其肉!"金人發怒,斷其飲食。朱弁忍受飢餓,堅決不從。
金人壓不能服,又以改換官職相逼,弁說:"自古兵交,使在其間,言可從從之,不可從則囚之殺之,何必易其官,吾今日有死而己!"誓不屈服,並做好捨生取義的一切準備,擇了葬身地,喝了訣別酒。金人無可奈何,遂罷勸降。
至紹興十三年,宋金和議成,與洪皓、張邵始歸朝。
朱弁羈金十六載,堅貞不屈,高宗詔為"忠義守節",有司提議論朱弁之功應晉升數級,但秦檜專權,僅授奉議郎。
紹興十四年四月病逝。其侄孫朱熹寫有《奉使直秘閣朱公行狀》(《朱文公文集》卷九十八),《宋史》即據此立傳。
文學創作
朱弁留金時所作詩歌,元好問《中州集》收入38首。
內容多為反映拘囚生活,感情真摯深沉,風格纏綿婉曲,頗能動人,如《寒食》寫道:"絕域年華久,衰顏淚點新。每逢寒食節,頻夢故鄉春。"
某些詩詞鍊句甚見功力,如《春陰》的"詩窮莫寫愁如海,酒薄難將夢到家",《送春》的"結就客愁雲片段,喚回鄉夢雨霏微",略似晚唐人風調。
朱熹《行狀》說他"於詩酷嗜李義山,而詞氣雍容,格力閒暇,不蹈其險怪奇澀之弊",是中肯之論。
《曲洧舊聞》寫於留金期間,主要記述北宋太祖以來諸帝及名臣遺聞軼事,無一語及金,顯然寓有懷念故君與家國之思。
其中保存了大量的文人逸事,對宋代文學的研究很有價值。書中對蔡京等有所揭露,推崇司馬光而對王安石不滿,對名臣言行記述得甚為詳細,兼有詩文與考證,亦有神怪諧謔之談。
《四庫全書》將該書四卷全部收錄,稱朱弁寫《曲洧舊聞》"意在申明北宋一代興衰治亂之由,深於史事,有補實。"書中還不時回憶故國家鄉景物,寄託自己對遙遠的家鄉的思念。
他寫道:"新安郡婺源境中產一種草莖,葉柔弱而不長,葉類似甘菊葉,俗呼'蔗',今訛為'遮'字。吃起來有苦又有甘甜味。
性溫、行血,尤宜產婦。煮熟揉去苦汁,產後多服之無害。因此,又叫'苦益茶'。這裡的醫家無一人知道。"
《風月堂詩話》亦作於北地,論詩推重蘇軾、黃庭堅,但又反對當時"句無虛辭,必假故實;語無空字,必究所從"的詩風,提倡"用□體功夫而造老杜渾成之地",以此為"禪家所謂更高一着"。
他在詩話的序言中諧稱自己"心空洞無城府,見人雖昧生平,必以肺腑相示,言語多觸忌諱而招悔吝,所以每客至,必戒之曰:是間可談風月,舍此不談。"
"復以使事,羈絆漂河,閱歷星紀,追思曩游風月之談,號風月堂詩話,歸詒子孫。"
所著《曲洧舊聞》10卷,有《叢書集成》本。《風月堂詩話》2卷,有《寶顏堂秘笈》本及《詒經堂藏書七種》本。《續骫骳說》作於晚年,亦屬雜記之書,今僅於《說郛》中見到5條,已非全本。
宋史文載
原文
朱弁字少章,徽州婺源人。少穎悟,讀書日數千言。既冠,入太學,晁說之見其詩,奇之,與歸新鄭,妻以兄女。新鄭介汴、洛間,多故家遺俗,弁游其中,聞見日廣。靖康之亂,家碎於賊,弁南歸。
建炎初,議遣使問安兩宮,弁奮身自獻。至雲中,見粘罕,邀說甚切。粘罕不聽,使就館,守之以兵。弁復與書,言用兵講和利害甚悉。
紹興二年,金人忽遣宇文虛中來,言和議可成,當遣一人詣元帥府受書還。虛中欲弁與正使王倫探策決去留,弁曰:"吾來,固自分必死,豈應今日覬幸先歸。
願正使受書歸報天子,成兩國之好,蚤申四海之養於兩宮,則吾雖暴骨外國,猶生之年也。"倫將歸,弁請曰:"古之使者有節以為信,今無節有印,印亦信也。願留印,使弁得抱以死,死不腐矣。"倫解以授弁,弁受而懷之,臥起與俱。
金人迫弁仕劉豫,且訹之曰:"此南歸之漸。"弁曰:"豫汝國賊,吾嘗恨不食其肉,又忍北面臣之,吾有死耳。"金人怒,絕其餼遺以困之。
弁固拒驛門,忍飢待盡,誓不為屈。金人亦感動,致禮如初。久之,復欲易其官,弁曰:"自古兵交,使在其間,言可從從之,不可從則囚之、殺之,何必易其官?吾官受之本朝,有死而已,誓不易以辱吾君也。"
且移書耶律紹文等曰:"上國之威命朝以至,則使人夕以死,夕以至則朝以死。"又以書訣後使洪皓曰:"殺行人非細事,吾曹遭之,命也,要當捨生以全義爾。"
乃具酒食,召被掠士夫飲,半酣,語之曰:"吾已得近郊某寺地,一旦畢命報國,諸公幸瘞我其處,題其上曰'有宋通問副使朱公之墓',於我幸矣。"
眾皆泣下,莫能仰視。弁談笑自若,曰:"此臣子之常,諸君何悲也?"金人知其終不可屈,遂不復強。
王倫還朝,言弁守節不屈,帝為官其子林,賜其家銀帛。會粘罕等相繼死滅,弁密疏其事及金國虛實,曰:"此不可失之時也。"遣李發等間行歸報。
其後,倫復歸,又以弁奉送徽宗大行之文為獻,其辭有曰:"嘆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攀龍髯而莫逮,淚灑冰天。"帝讀之感泣,官其親屬五人,賜吳興田五頃。
帝謂丞相張浚曰:"歸日,當以禁林處之。"八年,金使烏陵思謀、石慶充至,稱弁忠節,詔附黃金三十兩以賜。
十三年,和議成,弁得歸。入見便殿,弁謝且曰:"人之所難得者時,而時之運無已;事之不可失者幾,而幾之藏無形。
惟無已也,故來遲而難遇;惟無形也,故動微而難見。陛下與金人講和,上返梓宮,次迎太母,又其次則憐赤子之無辜,此皆知時知幾之明驗。
然時運而往,或難固執;幾動有變,宜鑒未兆。盟可守,而詭詐之心宜嘿以待之;兵可息,而銷弭之術宜詳以講之。
金人以黷武為至德,以苟安為太平,虐民而不恤民,廣地而不廣德,此皆天助中興之勢。若時與幾,陛下既知於始,願圖厥終。"帝納其言,賜金帛甚厚。
弁又以金國所得六朝御容及宣和御書畫為獻。秦檜惡其言敵情,奏以初補官易宣教郎、直秘閣。有司校其考十七年,應遷數官。檜沮之,僅轉奉議郎。十四年,卒。
弁為文慕陸宣公,援據精博,曲盡事理。詩學李義山,詞氣雍容,不蹈其險怪奇澀之弊。金國名王貴人多遣子弟就學,弁因文字往來說以和好之利。
及歸,述北方所見聞忠臣義士朱昭、史抗、張忠輔、高景平、孫益、孫谷、傅偉文、李舟、五台僧寶真、婦人丁氏、晏氏、小校閻進、朱績等死節事狀,請加褒錄以勸來者。
有《聘游集》四十二卷、《書解》十卷、《曲洧舊聞》三卷、《續骫骳說》一卷,《雜書》一卷、《風月堂詩話》三卷、《新鄭舊詩》一卷、《南歸詩文》一卷。
譯文
(朱弁……遂不復強。)
朱弁的字叫少章,是徽州婺源人。年輕時很聰明,每天讀書幾千字。成人後,進了太學,晁說之見到他的詩,對他的才能很驚奇。靖康之亂中,他的家庭碎於賊手,朱弁向江南逃奔。
建炎初年,朝廷商議派遣使者問安兩宮皇帝,朱弁挺身自薦。到了雲中,見了黏罕,請求和勸告的語言十分懇切。黏罕不聽,讓他回客店,派士兵來看守他。
朱弁又給粘罕寫信,所說的用兵與講和的利害關係,十分詳細。
紹興二年,金人忽然派遣宇文虛中來,說和議可行,應當派一人到元帥府去接受國書回國,虛中想讓朱弁與正使王倫商量決定誰去誰留。
朱弁說:"我來了以後,本來就準備死了,哪裡希望今天有機會先回去。希望您這個正使接受國書回去稟告天子,結成兩國的友好關係,那麼即使我將來屍骨暴露在外國,也永遠感到像活着一樣。"
王倫將回去時,朱弁請求說:"古代的信使都有符節作為信物,現在沒有符節,但是有官印在,官印也是信物呀。希望留下官印,讓我朱弁能夠抱着它而死,死了也是不朽的。"
王倫解下來交給了朱弁,王弁接受後藏在懷裡,和它同睡同起。
金人逼朱弁到劉豫那裡當官,並且引誘他說:"這是你回國的第一步。"朱弁說:"劉豫是國賊,我曾經恨不得吃了他的肉,又怎麼能忍受面向北做他的大臣,我只有等着死而已。"
金人發怒,中斷了食物供應來逼迫他。朱弁堅決地在驛站門口抗拒,忍受飢餓等待着死亡,堅決不屈服。
金人也被他感動了,像原來一樣地禮待他。
過了很久,又想調動他的官職,朱弁說:"自古兩國交兵,使者處在中間,話可讓他聽從的就讓他聽從,不可讓他聽從的就關押他,殺掉他,何必換他的官職?我的官是在自己的朝廷里接受的,我只有一死罷了,絕不答應換官來使我們的國君受辱。"
並且寫下文書轉交耶律紹文等說:":"您國封我官職的命令早晨來到,那麼我就晚上死,晚上來到就早晨死。"又寫信給後任的使者洪皓向他訣別說:"殺掉使者不是小事,我們如果趕上,是命中注定的,我們應當捨生來全義。"
於是就準備了酒菜,召集被扣留的士大夫喝酒,酒飲半酣,朱弁告訴他們說:"我已經看好近郊的一個墓地,一旦我犧牲報國,諸位請把我埋在那個地方,在上面寫上'有宋通問副使朱公之墓',我就很滿意了。"
眾人都流下了眼淚,不能抬起頭來。朱弁談笑自如,說:"這是做臣子的常情,諸位悲痛什麼呢?"金人知道他終不可屈,於是也就不再強迫他了。
代表詩作
送春
風煙節物眼中稀,三月人猶戀褚衣。結就客愁雲片段,喚回鄉夢雲霏微。
小桃山下花初見,弱柳沙頭絮未飛。把酒送春無別語,羨君才到便成歸。
春陰
關河迢遞繞黃沙,慘慘陰風塞柳斜。花帶露寒無戲蝶,草連雲暗有藏鴉。
詩窮莫寫愁如海,酒薄難將夢到家。絕域東風竟何事,只應催我鬢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