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红十字会
昆明市红十字会(万国红十字会昆明分会)成立于1922年,当时下设红十字会医院、红十字会施棺处、红十字会义地管理处,创办了5个免费接生站,为人民做了不少好事。抗日战争中,组织红十字医疗救护队开赴滇西战场开展战地救护而享誉全国。市红十字会1950年实行改组,1966年中断工作。1978年,在昆明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昆明市红十字会恢复工作,在群众性卫生救护和战俘遣返、参与自然灾害救助、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目录
机构简介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七大”提出的省会城市红十字会机构要独立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昆明市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问题,于2002年2月下文,明确将昆明市红十字会列为市级群团组织[1];同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昆明市红十字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批准昆明市红十字会独立设置为正县级机构,编制10名,设两部一室(组织宣传部、赈济救护部和办公室),由市政府领导联系,干部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管理,经费由市级财政单列。同年10月,市红十字会成立机关党支部,由市级机关工委领导。目前,全市14县(市)区都落实了红十字会专(兼)人员,有专职工作人员6名,建立基层组织671个,发展团体和个人会员2万名。5个县区的教育局成立了教育局红十字会,745所学校成立了红十字组织,发展青少年会员6187人。
工作职能
昆明市红十字会主要工作职能
一、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负责对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和工作网络的管理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救护和救助。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开展募捐活动。
三、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开展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供者动员、宣传工作。
四、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开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活动,指导学校工作委员会工作,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五、参与艾滋病预防及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2]的要求,参与输血献血宣传和表彰工作,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
七、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参与贫困地区的教育扶贫和医疗服务。
八、开展红十字会查人转信工作,与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进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
九、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的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十、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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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57.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如何划分? ,知乎,2018-06-13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3号) ,教育部机关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