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
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5 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09〕81 号),设立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1],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合署办公。
目录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相关的信息化建设和无线电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或参与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
(二)负责制定全市信息化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市相关的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相关的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按规定归口管理市级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专项资金安排提出意见,监督资金的使用。
(三)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物联网产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全市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进物联网产业技术研发、产业化和示范应用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的有关资质认证管理。
(五)指导、协调全市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信息资源整合、优化和共享;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六)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七)拟订全市无线电频率规划。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核报批、无线电检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2]。
(八)负责全市频谱资源和电磁环境的管理。负责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及其他电器装置产生电磁辐射的管理,以及在选址、定点等方面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 ,无锡市人民政府
- ↑ 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迎来严管,搜狐,2019-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