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出門 (中式婚禮)
新娘出門是指中式婚禮中新娘離開娘家,前往男家的過程。由於自宋代起新娘多坐花轎前往男家,因此又稱上轎。新娘出門要完成一系列婚俗礼仪。現代新娘多乘搭汽車前往男家,但不少出門習俗依然保留。在完成新娘出門前的一系列儀式後,新娘才可以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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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轿鞋
很多地方的新娘上轿婚俗中包括换鞋一项,此俗目的是保证新娘不会带走娘家的土。此俗除了求个吉利外,也有出风头、炫耀之意。[1]有的地区是在花轿内换,有的地区则在专门的迎亲亭内。这是过去中国妇女对男尊女卑之压迫的象征性反抗。迎娶路上新娘坐轿时所穿的新鞋又称“踏轿鞋”。部分地区更有踏轿鞋以后只能于逢喜事,如生子、娶媳、儿孙满月时才穿,最后入殓时穿入棺中。就这样,从而形成“一又红鞋穿到死”的民俗。
中国北方部分地区男家须要向送新娘丝麻鞋,意味着吉祥和谐,成双成对,永不分离。而新娘则须穿着丝麻鞋上轿,丝麻的谐音是“思妈”,意思是新娘将永不忘生母的养育之恩。此外,鞋在传统中式婚礼中的重要性还在于旧时中国民间信仰认为鞋代表了性与生殖繁衍,其首要原因为鞋的表象特征:将双脚并在一起,两足之间形成的孔隙形同女性阴部。因此,鞋也就与脚一起,有了性与生殖繁衍的象征意义。《史记》卷四《周本纪》里记载了邰氏的女子姜嫄,在郊野见到神人的足迹,后生下了周朝之始祖后稷的“足迹感孕”神话故事。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四《周本纪》:「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周易》中也有将鞋作为婚配现象的导引和借喻的记载。旧时再婚妇女不允许穿红鞋,只能穿绿鞋,现今因男女平等,此限制也随之消失。在中国南方由于各地方言不同,丝麻的发音并非“思妈”,因而并不送丝麻鞋,送普通女式婚鞋即可。
部分地区有「抢新娘鞋」之婚俗,新娘的亲戚中若谁能抢到新娘的换下的鞋子,被视为幸运者。
姑嫂不能相送
中国不少地区都有新娘上轿出门时,姑嫂都要回避之婚俗。姑嫂不能相送乃因为“姑”和“孤”同音,“嫂”和“扫”同音,不好彩头。
不見天、不沾地、抱轎、出傘、撑傘
傳統上新娘會被傘或簸箕遮蓋以避邪,而腳也不能沾地。因此不少地區的習俗中,新娘是被喜娘抱或揹著上轎的,也有些是在地上鋪上物件讓新娘走上轎時不會觸地。地在中国古代农耕社会中乃生存之本,民间传统认为“土能生万物,地可长黄金”。新娘出嫁时若脚踩了自家土地而带走了娘家土,就会带走娘家地里的财气,以致旺了夫家,损了娘家,导致娘家穷困。所以新娘上轿时须脚不沾地,女方家须在上轿前先把整个上轿路上铺好红毡。很多地方甚至要求新娘上轿后换鞋。也有将新娘背上花轿的,稱為「背轎」。一般由喜娘背,如她们体力不行,则由新娘的父、兄、弟、叔、伯、舅背。
參考文獻
- ↑ 上海浦东婚嫁习俗三部曲.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