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科學技術局
新鄉市科學技術局,根據中共新鄉市委、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新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新文〔2001〕108號),設置新鄉市科學技術局,正處級機構。新鄉市科學技術局是主管全市科學技術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1]。
目錄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科教興市戰略的實施;研究全市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2.組織編制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3.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創新機制;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2] 工作。
4.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優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統一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5.研究制定加速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科技攻關計劃、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科技發展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6.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負責全市科技計劃指南的制定並組織、指導實施。
7.研究全市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措施。
8.協調、指導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制定全市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計劃;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全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培訓等出國報批工作。
9.歸口管理全市軟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和技術出口的審查、科技檔案、科技新聞發布、技術市場等工作;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協調全市的科普工作;促進科技諮詢、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進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10.研究制定推動全市非國有科技實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非國有科技實業的科技立項等管理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11.管理新鄉市知識產權工作。
12.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各縣區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擔市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新鄉市科學技術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新鄉市人民政府機構,新鄉市人民政府
- ↑ 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改什麼?怎麼改?,搜狐,2019-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