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鑫良
斯鑫良1950年|1月,浙江東陽人。原浙江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浙江農業大學畜牧獸醫系畢業,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共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1969年至2009年間,曾任東陽縣食品公司副經理、經理,東陽縣副縣長,中共東陽縣委副書記,中共東陽縣委宣傳部部長,中共浦江縣委書記,中共湖州市委副書記,中共湖州市委組織部部長,中共湖州市委書記,湖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1年4月,升任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部長,兩個月後轉任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部長。2002年6月,升任浙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並從2007年7月開始兼任浙江省委黨校校長。2009年12月,被免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職務。2010年1月,當選浙江省政協第十屆常務委員會副主席、黨組副書記。2013年2月,時年63歲的斯鑫良卸任退休。
2015年2月16日,中紀委[1] 宣布斯鑫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他是中共十八大以來浙江省被查的首位副省級官員,據報道他的落馬與之前被抓的浙江廣廈集團老闆樓忠福有關。斯鑫良之子,浙江團省委常委、組織部長,掛職杭州市上城區副區長的斯力此前亦被有關部門帶走。而樓忠福曾贊助過令計劃的妻子谷麗萍。
目錄
補充
2015年6月19日,中紀委發布消息稱,斯鑫良因收受禮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由他人出資安排打高爾夫球、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2016年12月13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對斯鑫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對斯鑫良受賄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