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由通用文书转化而来的那一部分档案的习惯称谓。包括命令、指示、决定、布告、请示、报告、批复、通知、信函、简报、会议记录、计划和总结等。由于这类档案在其产生、内容和形式上有一定共性,使用这一称谓对研究管理这类档案的工作规律有重要意义。也有人把文书档案作为与 科学技术档案相对而言的各类档案的统称,还包括诸如外交、诉讼、会计、艺术、教学等专门档案和私人档案。这一概念主要在中国使用,有的国家则用与之相近的普通档案或一般档案的概念。
目录
保管
原则
档案分类要遵循客观性、逻辑性、实用性、历史性的原则。
分类方法
1)保管期限——年度分类法,即先将归档文件按保管期限分类,每个保管期限下按年度分类。
2)保管期限——年度——问题分类法,即先将应归档文件材料按保管期限分类,每个保管期限下按年度分类,再在年度下按按问题分类。
3)问题——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即先将归档文件按问题分类,每个问题下按年度分类,再在年度下按保管期限分类[2]。
4)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即先将归档文件按年度分类,每个年度下按保管期限分类。
5)年度——组织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法,此为最常用的分类方法。先将归档文件按年度分类,其次按照各个部门分类,最后按保管期限分类。
作用
编制
按照各个全宗分别编制。每一清册一式两份,一份报批,一份留存。
销毁
1)制定保管期限表;
2)制定销毁档案的审批制度;
3)制定销毁档案的监销制度。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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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何划分?,档案之窗,2018-11-29
- ↑ 浅谈档案资料的整理归类,豆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