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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扶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廉租房小區)原圖鏈接來自 扶溝縣住建局 的圖片

扶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中共周口市委辦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扶溝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周辦文〔2019〕8號),扶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1],為正科級,掛扶溝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目錄

職能轉變

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決策和統籌協調職責,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加快職能轉變,嚴格落實人民防空領域軍民融合發展戰略要求,完善人民防空綜合體系,強化人民防空工作。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縣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和農村轉移人口住房保障責任。擬訂住房保障規劃、建設、分配、運營和監督管理等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項目的標準制定、性質認定並監督管理;擬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和縣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工作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融資工作;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資產安全運營和保值、增值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統計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各類棚戶區改造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宣傳貫徹住房保障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縣本級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管理、租售和分配管理、補貼審批及社會捐贈房源和資金使用監管等行政職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縣情的住房政策,擬訂全縣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住房建設、發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完善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中介管理、物業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縣房屋產權[2]管理等工作;擬訂全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房地產租賃契約、合同鑑證及登記備案的職能;承擔公房租賃的監督管理和全縣危房性能審核上報等行政職能。

(四)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組織實施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檢查;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出縣出市出省出國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承擔規範城市設計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推廣;擬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有關制度、標準和程序並組織實施;指導編制和實施城市設計,指導建築設計創作;指導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查。

(六)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全縣統一定額;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承擔工程標準定額有關事項的政策諮詢、疑難解答。

(七)指導全縣城市建設工作。擬訂城市建設有關政策,按規劃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世界(國家)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申報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八)承擔規範和指導全縣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發展規劃,按規劃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組織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和監督工作。

(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負責城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施工安全監督等行政職能。

(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綠色建築與裝配式建築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大綠色節能項目、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等綠色、低碳示範工作;承擔編制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及使用技術創新等行政職能。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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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溝縣鄭關美麗鄉村建設
《人文扶溝》--扶溝縣委宣傳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