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題輞川別業
《戲題輞川別業》是唐代詩人王維創作的一首詩。此詩是王維居輞川別業後、未出任右拾遺前所作。此詩反映了作者萬物各適其性、各得其所的思想。全詩通篇用對偶,寫得活潑閒適。
《戲題輞川別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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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詩人王維的作品 |
世有「李白是天才,杜甫是地才,王維是人才」之說,後人亦稱王維為詩佛,此稱謂不僅是言王維詩歌中的佛教意味和王維的宗教傾向,更表達了後人對王維在唐朝詩壇崇高地位的肯定。王維不僅是公認的詩佛,也是文人畫的南山之宗(錢鍾書稱他為「盛唐畫壇第一把交椅」),並且精通音律,善書法,篆的一手好刻印,是少有的全才。[1]
目錄
基本信息
作品原文
《戲題輞川別業》
柳條拂地不須折,松樹披雲從更長。
藤花欲暗藏猱子,柏葉初齊養麝香。
作品注釋
⑴輞川別業:王維在輞川山谷(今陝西省藍田縣西南10餘公里處)的別墅,是在宋之問輞川山莊的基礎上營建的擁有林泉之勝、因地而建的天然園林。
⑵猱:小猴。
⑶麝香:指麝香鹿,又名麝,腹腺分泌一種香液叫麝香,喜歡吃柏樹葉。
作者簡介
王維(701-761),字摩詰,號摩詰居士,世稱「王右丞」,唐朝著名詩人、畫家。因篤信佛教,又被稱為「詩佛」。][3]
公元701年,生於蒲州(今運城永濟市)。開元九年(721年),中進士,任太樂丞,因伶人舞黃獅子受累,貶為濟州司倉參軍。開元二十三年,張九齡執政,擢為右拾遺,次年遷監察御史,後奉命出塞,為涼州河西節度幕判官。此後半官半隱居。安史之亂被捕後被迫出任偽職,戰亂平息後下獄。因被俘時曾作《凝碧池》抒發亡國之痛和思念朝廷之情,又因其弟王縉平反有功請求削籍為兄贖罪,得寬宥,降為太子中允,後兼遷中書舍人,終尚書右丞。
王維詩在其生前以及後世,都享有盛名。史稱其「名盛於開元、天寶間,豪英貴人虛左以迎,寧、薛諸王待若師友」(《新唐書》本傳)。唐代宗曾譽之為「天下文宗」(《答王縉進王維集表詔》)。杜甫也稱他「最傳秀句寰區滿」(《解悶》十二首之八)。唐末司空圖則贊其「趣味澄復,若清沈之貫達」(《與王駕評詩書》)。昔人曾譽王維為「詩佛」,並與「詩聖」杜甫、「詩仙」李白並提。
以思想內容而言,王維詩遠不能與李、杜相提並論;而在藝術方面,王維確有其獨特的成就與貢獻。唐劉長卿、大曆十才子以至姚合、賈島等人的詩歌,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王維影響。直到清代,王士禎標舉神韻,實際上也以其詩為宗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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