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女曠夫
怨女曠夫 |
yuàn nǚ kuàng fū |
出 處 :《孟子·梁惠王上》 體 裁 :成語 釋 義 :指沒有配偶的成年男女 |
怨女曠夫( yuàn nǚ kuàng fū) 指沒有配偶的成年男女。[1]
目錄
成語解釋
【成語】: 怨女曠夫
【拼音】: yuàn nǚ kuàng fū
【解釋】: 曠夫:大齡而未娶妻室的男子;怨女:大齡而未嫁人的女子。指沒有配偶的成年男女。
成語典故
【出處】: 《孟子·梁惠王上》:"內無怨女,外無曠無。"
【舉例造句】: 假若是怨女曠夫,買成了成雙作對。 ★元·無名氏《百花亭》第三折
明朝.馮夢龍《喻世明言》卷二十三.張舜美燈宵得麗女:「他兩個正是曠夫怨女,相見如餓虎逢羊,蒼蠅見血,那有工夫問名敘禮。」
清代.燕都梨園史料正編《雙肇樓叢書》第四十一卷 雙肇樓,第二章題詞三十二首【有序】:巷掩烏衣夢影涼,陳思一賦許商量。願隨青鳥飛龕底,得傍金猊死亦香。【君感念離別,亦曾托興天涯,寄懷蘭茝,蓋深願有情人都成眷屬也。當此風靡之世,使君當路,則一念所弘,怨女曠夫已各得其所矣,非有所繾綣於囁囁兒女之私也。今玩叢書,足諗斯旨。】
《五代史演義》第五十回.逐邊鎬攻入潭州府 拘劉言計奪武平軍:且說鎮寧節度使郭榮,蒞鎮以後,由周主選擇朝臣,令為僚佐。用王敏、崔頌為判官,王朴為掌書記,皆一時名士,輔導有方。榮妻劉氏,曾封彭城縣君,前時留居大梁,為劉銖所屠。至周主即位,追封劉氏為彭城郡夫人,復因榮斷弦待續,另為擇配。榮聞符彥卿女,智足保身,嫠居母家,未曾他適,特請諸義父,願納為繼室。周主本認符氏為義女,樂得為養子玉成,遂致書彥卿,求為義媳。彥卿自然遵命,當將嫠女送至澶州,與榮結為夫婦。怨女曠夫,各得其所,自不消說。回應四十三回。
《元史演義》第十一回.西夏主獻女乞和 蒙古軍入關耀武:然稱心,女酋亦不得已相從,總算是怨女曠夫,各得其所了。總算成吉思惠澤。
越中(唐越州,在今浙江紹興)名士拜亭所作《戒之在色賦文》:《傳》曰'男有室,女有家',毋相瀆也。《禮》雲'內外亂,禽獸行',則必滅之。則有舌上燦花,毫端錯彩。誘人顛墜於邪山,罰爾沉淪於苦海。自詡文人才子,風流之趣語頻翻;遂令怨女曠夫,月下之佳期早待。好談中篝,一言傷天地之和;妄著淫書,萬劫受泥犁之罪。
《西廂記》第四折:[隨尾] "則因月底聯詩句,成就了怨女曠夫。顯得有志的狀元能,無情的鄭恆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