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班古代三班衙役之一[1]
快班
清代州縣衙役的「三班」 之一。快班分步快,馬快,始為傳遞公文而設,後以緝捕為主要職責。
[kuài bān] 舊時衙門中的馬快。
《儒林外史》第二回:「況今年老爺衙門裡,頭班、二班、西班、快班,家家都興龍燈。」《老殘遊記》第十八回:「請 王大老爺 先補了我快班頭兒,再標一張牌票,我就去。」
指停靠站少,行程時間短的車﹑船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