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研究分析全市以及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建議,監測、預測預警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研究全市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提出落實宏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統籌協調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負責組織重要物資、商品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統籌協調經濟和社會發展,研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對有關法律、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組織開展營商環境評價。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研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與人民銀行德州市中心支行牽頭負責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市投融資、計劃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研究所有制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和國民經濟市場化的重大問題,提出推動非公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建議。
(五)承擔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以及措施,負責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按照規定權限,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批、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安排市級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資金和投資計劃。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負責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及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負責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按照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全市招標投標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做好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全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銜接平衡全市農村經濟、工業、能源、綜合交通運輸、高技術產業、服務業等發展規劃,監督規劃的實施,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綜合研判能源、交通運輸等基礎產業發展趨勢,研究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並協調實施,協調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牽頭推進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協調解決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研究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
(七)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負責提出全市區域經濟聯合與經濟協作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全市地區經濟協作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全市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全市縣域經濟發展的指導協調工作。
(八)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銜接平衡、匯總編制全市國內外貿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國家、省下達的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綜合平衡全市各類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總體布局,引導和調控市場。
(九)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以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負責將人才資源開發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點區域和服務業人才工程和人才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2],提出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協調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推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節能環保產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制定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承擔市節能執法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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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市政府部門 ,德州市人民政府
- ↑ 習近平的可持續發展之「策」 ,共產黨員網,201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