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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義美學

形式主義美學

形式主義美學,一種強調美在線條、形體、色彩、聲音、文字等組合關係中或藝術作品結構中的美學觀。與美學中強調在於模仿或逼真再現自然物體之形態的自然主義相對立。 中文名形式主義美學外文名Formalism Aesthetics關鍵詞線條、形體、色彩、聲音、文字淵 源古希臘畢達哥拉學派所涉範圍哲學代表思想家弗萊,貝爾

目錄

歷史發展

形式主義美學有着深遠的歷史淵源。古希臘畢達哥拉學派(見畢達哥拉和畢達哥拉學派就曾試圖從幾何關係中尋找美。

18世紀英國藝術理論家W.荷迦茲(1697~1764)在其《美的分析》中提出美是由形式的變化和數量的多少等因素相互制約產生的。啟蒙運動時期德國藝術史家J.J.文克爾曼(1717~1768)聲稱,真正的美都是幾何學的,不管古典藝術還是浪漫藝術,都是如此。I.康德則明確指出,「在所有美的藝術中,最本質的東西無疑是形式」。康德極力強調形式美使以後的一大批美學家認識到,過分強調模仿和再現,就會把人們的注意力引向藝術品再現的事物,而不是藝術品本身,這樣一來,藝術品就會失去本身的價值。

康德之後,形式主義美學的主要代表是德國美學家J.F.赫爾巴特(1776~1841)及其門徒奧地利哲學家R.齊默爾曼(1824~1898)。赫爾巴特主張,美只能從形式來檢驗,而形式則產生於作品各組成要素的關聯中。齊默爾曼的美學一度被人們稱為「形式科學」,他指出,只要從較遠距離觀看一個物體,就能很容易地發現其「形式」,而這一形式正是產生審美愉快的源泉。赫爾巴特的另一追隨者奧地利音樂理論家E.漢斯利克(1825~1904)則提出「音樂就是聲響運動的形式」。這一見解曾轟動一時,從而把這種形式主義思潮推向極端。

20世紀以來,英國藝術批評家羅傑·弗萊(Roger Fry,1886~1934)和克萊夫·貝爾(Clive Bell,1881~1964)對這種形式觀做了另一種闡述。弗萊認為,形式是繪畫藝術最本質的東西,由線條和色彩的排列構成的形式,把「秩序」和「多樣性」融為一體,使人產生出一種獨特的愉快。這種愉快感受不同於再現性內容引起的感情,後者會很快消失,而形式引起的愉快感受卻永遠不會消失和減弱。貝爾則指出,再現性內容不僅無助於美的形式,而且會損害它。

由線條、色彩或體塊等要素組成的關係,自有一種獨特的意味,是一種「有意味的形式」,只有它才能產生出審美感情。「有意味的形式」是藝術的一個不以時代的變化而改變的永恆的美的特徵,可以為不同時期、不同文化的觀賞者所識別和喜愛。欣賞藝術無須求助於現實生活內容和日常生活感情,藝術不是激發尋常感情的工具,它把人們從現實世界帶向神秘的世界。使人進入一種陶醉狀態,這才是真正的審美感情

現代美學流

克萊夫貝爾的「有意味的形式」理論,對以後的西方藝術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東歐美學史家W.塔塔基耶韋茲(1886~?)認為,現代抽象派畫家們實質上堅持的是一種新型的形式主義。現代抽象派畫家P.蒙德里安(1872~1944)指出過,對於現代藝術家來說,美的體驗是一種宇宙的、普遍性的體驗,而抽象藝術的形式正是通過對宇宙關係的重新構造而將「普遍性要素」呈現出來。俄國畫家 B.康定斯基(1866~1944) 把這些所謂的「普遍性要素」稱為抽象形式的內容,但這種內容已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內容,它主要是指抽象的點、線、面等形式要素本身的種種本性,如活動、能動力和目的性等。

形式主義一直是西方美學史上的主要思潮之一,而現代帶有科學傾向的結構主義格式塔美學、符號主義和現象學美學思潮,以及文學理論中的"新批評運動",都或多或少地帶有形式主義的色彩。如結構主義和現象學美學堅持作品的美學價值存在於作品本身之中的主張,格式塔美學對「完形」之特性的心理學闡釋,符號美學提出只有作品的外在形式才是人們把握其內在含義的唯一科學根據和可靠信息的見解等等,就是這樣。形式主義美學是某些現代美學流派的先導。

形式主義

形式主義在文學領域中,主要指語言的聲響模式或暗喻的意象,與之相對立的則是內容、意義、觀念、思想等等。文學領域中的形式主義主張最早由古希臘的詭辯派提出。他們認為,在詩中,聲響、節奏以及豐富的語詞表達,同「有分量的內容」之間有明顯的區別。讀者直接面對的是語言符號和聲響形式,而某種情節、故事、思想和感情卻是間接地把握到的,對此,德莫特里歐(公元前4世紀~前283)指出,前者關係到「怎樣說」的問題,後者關係到「說什麼」的問題。比較起來,「怎樣說」 比「說什麼」 遠為重要。克拉特斯則提出,有沒有愉快的聲音,是好詩與壞詩的唯一區別。赫拉克利特甚至聲稱,好的詩就是令人愉快的聲音的組合。至中世紀,經院派進一步把詩的形式分為兩種:一種是純感覺的形式,即聲響或音樂般的聽覺形式;另一種是理性的或概念的形式,即表達出來的視覺形式,如比喻或暗喻的意象等等。除了這兩種形式外,還有兩種內容,一種是題材,主要指敘述的事件;另一種指表達的觀念,主要指宗教的或形而上學的意義。形式與內容比較,形式起主要作用。19~20世紀以來,這種文學上的形式與內容二分的理論便與上述音樂和造型藝術領域中形式主義合流,形成一股極端的形式主義思潮。

極端形式主義

這種形式主義認為,形式是藝術之唯一重要的東西,內容則無關緊要。即藝術的題材、記事、思想、再現的事物甚至感情表現等,統統都是無關宏旨的。H.弗西倫提出,真正的形式不能稱為符號和意象,因為它不指向或表達自身之外的任何東西,而這種形式才是藝術唯一需要的。按照這一極端形式主義原則,法國詩人S.馬拉美(1842~1898)寫出了所謂具有音樂效果的詩,在他的詩中,語言文字僅被當作聲音符號,根本無視其包含的內容和含義。達達主義派和未來派詩人們則主張乾脆取消語言規範,以聲音模擬取代詩歌涵義。

代表思想家

【貝爾 Clive Bell, 1881-1964】

強調有意味的形式

貝爾極力攻擊再現性 寫實性繪畫 並將原始藝術列為最優秀的藝術 因為原始藝術不帶敘述性質 從中看不到精確的再現 只有【有意味的形式

【弗萊 Roger Fry, 1860-1934】

人具有過雙重生活的可能性 一種是現實生活 一種是想像生活 想像生活不導致有用的行動 但能導致審美觀照 審美情感是一種關於形式的情感 他十分強調構圖 稱讚後印象派是對形式觀念構圖的復歸。[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