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退夥
名詞解釋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是合伙人自己沒有打算要退夥,但是由於法律規定的事由出現,不得不退夥。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伙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夥。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當然退夥和法定退夥的聯繫
當然退夥和法定退夥的聯繫:法定退夥包含當然退夥,還包含除名退夥。其中,法定退夥,是指合伙人因出現法律規定的事由而退夥。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伙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決議將該合伙人除名。
參考文獻
- ↑ 中國漢字是怎樣起源的?源始於殷商?文字有600年的歷史?,搜狐,2022-09-15
- ↑ 揭秘中國最古老的文字是來源圖畫還是記號?,搜狐,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