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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案

张扣扣案
图片来自ntdtv

张扣扣案,又称陕西汉中2·15杀人案,是2018年2月15日中国陕西省汉中市[1] 南郑区发生的一起刑事案件。本案中,张扣扣杀死三人,被判处并执行死刑。

目录

前案

据判决书,1996年8月27日,汪秀萍(张扣扣之母)路过王家门前时,往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执,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和汪秀萍争吵厮打。汪秀萍遂拿一节扁铁在王正军的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王正军即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致汪秀萍倒地后于当晚二十二时许死亡。1996年12月5日,当时未成年的王正军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三年后提前出狱。王家之后共赔给张家9639.3元。[2] 判决后张家人未上诉。

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张扣扣家人表示不认同判决书。张扣扣的姐姐说:“很多人出来做的假证,你知道为什么吗?人家当官”。张家人表示,用木棒打死人的是王富军,不是王正军。2019年1月8日开庭审判时,张扣扣当庭认可打死人的是王正军。

案情

据起诉书,2018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在家过年,便购买作案工具伺机报复。2月15日(除夕),王家人上山祭祖,张扣扣易装尾随,在王家人返回途中,持单刃刀捅刺王正军,持刀追上并捅刺王校军至其不动,又返回补刀王正军,随后入王自新家院子捅刺王自新至其倒地不动。之后拿菜刀砍碎王校军小轿车左右车窗玻璃,点燃两个酒瓶,致车后部燃烧、严重受损。此后逃离现场。张扣扣对此表示未在王正军身上补刀,其他属实。案发时在场的其他王家人未受伤害。

南郑区公安局随后发布悬赏通告。2月17日(正月初二)7时许,张扣扣投案自首

审判

2018年3月30日,张扣扣父亲张福如就1996年案件向汉中市南郑区法院提出刑事申诉和刑事司法赔偿申请。7月31日上午,法院法官口头告知不予立案,同日,张扣扣父亲就该案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汉中中院”)申诉,并向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区法院逾期未复,遂向汉中中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10月19日,汉中中院驳回申诉,对赔偿申请不予受理。审判长随后就案件问题答新华社记者问。

9月27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提起公诉。11月16日,该案的首次庭前会议中,张扣扣向法院提出希望对庭审的全过程网络直播,否则将保持沉默。12月25日,汉中中院进行二次庭前会议。汉中中院表示会将庭审实况在其官方微博图文直播。

审判前,张扣扣及其代理律师提出汉中中院是否有管辖权的异议,并申请做精神鉴定,均被驳回。2019年1月8日,汉中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庭认为,张扣扣虽有自首情节,但是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张扣扣当庭表示上诉。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7日,张扣扣被执行死刑。

人物

  • 张扣扣(1983年1月6日-2019年7月17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人,2001年初中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新疆服役两年。2003年复员,此后曾在外地打工,2017年12月回到家乡。
  • 王自新,殁年70岁,男。长子王校军,殁年47岁,1996年8月时在当地的庙坝乡政府任党政办主任,1998年7月提拔为庙坝乡副乡长。二子王富军。三子王正军,殁年39岁。

参考文献

  1. 汉中市,hanzhong
  2. 引用错误:无效<ref>标签;未给name属性为封面新闻2019-01-08的引用提供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