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2]。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区县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
(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九)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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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19-11-12
- ↑ 开启智慧旅游新体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与携程旅行网战略合作 ,搜狐,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