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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山漢墓竹簡·三三六號墓

來自 孔夫子網 的圖片

張家山漢墓竹簡·三三六號墓》,出版社: 文物出版社,ISBN:9787501078660。

書籍對於人類原有很重大的意義,但,書籍不僅對那些不會讀書的人是毫無用處,就是對那些機械地讀完了書還不會從死的文字中引申活的思想[1]的人也是無用的。 —— 烏申斯基[2]

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分為上、下兩冊,上冊為全部竹簡的原大圖版和釋文,絕大多數圖版為彩色影像,少量採用效果更好的黑白影像,保持了原始資料的原貌。下冊收錄除遣冊外六種書卷的放大兩倍圖版,創造性地對黑白影像進行了色彩還原處理,使圖版呈現的視覺效果。在圖版左側附不加標點的釋文,同時保持原簡文中的重文號、合文號、句讀符,便於閱讀。這批竹簡字跡清晰,書寫規範,個別篇章書體具有早期隸書的風格,為書法愛好者提供了臨摹範本。

張家山三三六號漢墓位於湖北江陵(今荊州市荊州區),該區域集中分布西漢墓葬,多座墓葬中出土竹簡。其中最為著名的當屬此前已經公布的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該墓出土的《二年律令》與睡虎地出土秦律共同構建了秦漢法律史的框架。

三三六號漢墓與二四七號漢墓相距僅400米,年代同為西漢早期,上限為漢文帝七年(公元前173年),較二四七號漢墓晚十餘年。墓中出土了827枚竹簡,其中375枚為律令簡。現存15個律章名,分別為盜律、告律、具律、囚律、捕律、亡律、錢律、效律、廄律、興律、雜律、復律、遷律、關市律和朝律,另有不見章名簡的賊律條文,原應有16個章名,故擬題為《漢律十六章》。《二年律令》為呂后二年(公元前186年)施行的律法,與《漢律十六章》相較可知,《漢律十六章》的囚律、遷律、廄律、朝律不見於《二年律令》,相同律條也多有增刪。其中最為明顯的是,所有律條中皆刪去「收」和「收孥相坐」的刑罰,並在刪除處保留空白,這是漢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盡除收律、相坐法」的直接反映。故可推測《漢律十六章》的抄寫年代當在漢文帝二年至七年(公元前178~前173年)。與時代為漢文帝後期的睡虎地M77和胡家草場M12漢簡相比,本篇沒有卷題,也沒有「正律」「旁律」的大標題。

《漢律十六章》上承《二年律令》,下啟睡虎地、胡家草場漢律,處於漢文帝改革中的關鍵節點。本篇是繼《二年律令》之後,完整公布的第二批西漢初期法律文獻,不僅保留了律法改革的痕跡,還首次發現了完整的《朝律》文本,對研究西漢早期法律篇章布局和律家思想發展具有重要價值。

目錄

前言/1

凡例/1

圖版

功令/1

徹穀食氣/19

盜圖片(跖)/29

祠馬禖/35

漢律十六章/39

七年質日/73

遣策(附紅外線掃描圖版)/81

釋文注釋

功令/93

徹穀食氣/127

綦氏/129

載氏/132

擇氣/135

盜圖片(跖)/141

祠馬禖/155

漢律十六章/159

賊律/161

盜律/171

告律/175

具律/178

囚律/184

捕律/189

亡律/195

錢律/198

效律/200

廄律/201

興律/202

襍律/204

復律/207

䙴(遷)律/208

關市律/210

朝律/211

七年質日/217

遣策(附紅外線掃描圖版)/223

附錄一 竹簡背劃線/229

功令/231

盜圖片(跖)/236

漢律十六章/238

七年質日/248

附錄二 主要參考文獻/251

參考文獻

  1. 思想指導人生,豆丁網,2013-01-15
  2. 烏申斯基的教育思想,中公教育,2021-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