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一世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一世(Friedrich August I,1750年12月23日-1827年5月5日),全名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约瑟夫·玛利亚·安东·约翰·奈波穆克·阿洛易斯·克萨威尔(Friedrich August Joseph Maria Anton Johann Nepomuk Aloys Xaver),绰号:“公正者”(der Gerechte),第一任萨克森国王,1806年12月11日至1827年5月5日在位,1763年至1806年任萨克森选侯,称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三世。1807年至1813年间兼任华沙公爵,称弗里德里克·奥古斯特一世(波兰文:Fryderyk August I),天主教徒。
基督七大圣事俗称教七礼或七圣礼,是7种被赋予特殊神圣意涵的仪式[1],是基督教会一切宗教活动的基础。天主教、东正教等传统基督教派认为圣事仅此7项,《天主教法典》将其定名为:洗礼圣事、坚振圣事、圣体圣事、忏悔圣事、病人傅油圣事、圣秩圣事、婚姻圣事[2],每项圣事还有若干别名。大部分新教宗派则只承认其中的洗礼以及圣体。
目录
简介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一世是萨克森选侯弗里德里希·克里斯蒂安和巴伐利亚公主玛丽娅·安东妮亚的次子,也是活到成年的最长的儿子,1750年12月23日生于萨克森选侯国首府德累斯顿。1763年父亲去世,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继承萨克森选侯之位。由于只有继位时只有12岁,母亲玛丽娅·安东尼娅·瓦尔普吉斯摄政,叔父弗朗茨·克萨威尔作为首相。
1765年,弗朗茨·克萨威尔亲王代表未成年的选侯将波兰王位放弃给斯坦尼斯瓦夫·奥古斯特·波尼亚托夫斯基。然而根据波兰议会下院(众议院)在1791年通过的波兰五三宪法,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成为斯坦尼斯瓦夫的继承人,萨克森的韦廷王朝被确立为波兰的世袭王朝。但是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拒绝接受波兰王位,因为害怕被卷入奥地利、普鲁士、俄罗斯对波兰领土的争端。之前三国已经在1772年进行过第一次瓜分波兰。最终在斯坦尼斯瓦夫逝世前的1795年,三国第三次瓜分波兰,将波兰灭亡。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一世统治的最后12年平静的度过了。国王性格保守,在拿破仑霸权肆虐欧洲后变得更加固执。宪法和行政改革收效甚微,直到国王去世的1827年,萨克森王国仍没有走向宪政的道路。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一世除了保证了旧贵族的权利以外什么也没有做。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一世于1827年5月5日在德累斯顿去世,终年76岁,葬于德累斯顿宫廷教堂。他得到了“公正者”这个绰号。由于没有儿子,王位由弟弟安东继承,继承王位时的安东已是个70多岁的老人。
莱比锡奥古斯特广场便是以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一世的名字命名的。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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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外赛 | 基督教礼仪,搜狐,2018-10-30
- ↑ 就连婚姻也要在信仰的约束下进行?来了解基督教七圣礼,搜狐,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