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泉裕
廖泉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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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9屆臺灣省議會議員 |
任期 1977年-1989年 |
雲林縣第6任縣長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任期 1997年-2001年 |
個人資料 |
出生 1938年 日治臺灣臺南州虎尾郡虎尾街 |
廖泉裕生於(1938年-2008年2月17日),日治臺灣臺南州虎尾郡虎尾街(今雲林縣虎尾鎮)人,臺灣男性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曾任三屆臺灣省議員、兩屆雲林縣長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地方派系雲林廖派代表。任內將六輕引入雲林,雖促進雲林工商發展,惟廿餘年後卻產生嚴重環境問題。
目錄
生平
早年生涯
廖泉裕1938年出生於日治臺灣臺南州虎尾郡虎尾街(今雲林縣虎尾鎮),幼時家境困頓,1962年畢業於臺灣省立農業專科學校(今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畢業後回到家鄉,在縣立虎尾農業職業學校(今虎尾農工)擔任教職。1969年卸下教職,擔任新光人壽雲林分公司經理。1971年,廖泉裕當選西螺鎮廣興里里長,自此開始從政。
從政經歷
1977年,廖泉裕獲國民黨提名,投入第六屆臺灣省議員選舉,且在1981年及1985年連任第七、八屆臺灣省議員。
1989年,廖泉裕第八屆省議員任期即將屆滿時,決定順應民意代表轉戰地方首長,並獲得國民黨徵召提名為第十一屆雲林縣長候選人,順利當選,並在1993年第十二屆雲林縣長選舉中連任。廖泉裕在縣長任內推動雲林離島工業區開發案,對雲林工商業發展影響甚深。他力邀原將至中華人民共和國設廠的臺塑六輕至麥寮設廠,帶來大量的工作機會,也使麥寮周遭繁榮,但交通、環保等爭議也如影隨形,是以其施政目標稱「工業與環保並重、經濟與文化同步、工作與休閒並行」。
1997年,廖議員兩屆縣長任期屆滿,轉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直到2001年卸下公職,專心從商。
晚年生活
2002年5月28日,廖泉裕因竊占、違反《選罷法》等罪遭判刑兩年四個月定讞,在判刑前一天搭機赴上海,雲林地檢署在同年9月30日發布通緝近四年。在其滯留中國大陸期間,其罹患糖尿病、心臟病,妻子許恆慈赴中國大陸照顧廖泉裕。2007年1月,廖泉裕在中國大陸換腎臟,後來請求海基會協助,讓廖泉裕返臺,而廖泉裕於2月19日返台後由調查幹員戒護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保外就醫。2008年2月17日淩晨1時,廖泉裕因糖尿病併發心臟病及多重器官衰竭病逝,享年7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