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茂名市质监局)主要负责管理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1]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及执法监督职能的行政机构。茂名市质监局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质量科、食品监管科、标准化科、计量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与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目录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2],进行行政执法工作。
(二)制定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各行业和专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三)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四) 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拟订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参与省局对重大产品 质量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与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省局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标准登记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负责全市计量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七)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监督管理。
(八)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与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九)负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
(十)承担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十一)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领导和管理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管理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等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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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我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问题的政府监管研究——以南通市通州区为例 ,道客巴巴,2017-12-19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国政府网,2017-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