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遙縣圖書館
平遙縣圖書館現有館舍面積3千平方米,各類閱覽室達7個。本館由館長對全館文獻信息工作進行統籌規劃。館內下設采編部、活動部、借閱部、地方文獻部和辦公室等,共有圖書閱覽室、少兒閱覽室、報刊閱覽室、視障閱覽室、地方文獻閱覽室、工具書[1]查閱、圖書借閱等服務窗口,為讀者提供閱覽、檢索、諮詢、外借、複印等基本服務。
目錄
基本介紹
平遙縣圖書館以其獨有的無門檻、大眾化和高品位,成為大眾尋求生命智慧、享受學習樂趣的精神家園。本着為讀者提供最優質閱讀服務體驗的原則,館內的書刊全部實現開架閱覽,並且配備了觸摸屏讀報機,電子書借閱機,觸摸屏兒童閱讀機等以供讀者免費使用。
為進一步體現圖書館的人文情懷,館內還開闢了自習室、自習走廊,供讀者享受安靜的學習時光,圖書館品牌講座文化大講堂聘請專家學者與大家進行交流學習,提高大眾的學習審美、學習樂趣,豐富人民的精神文化。
截止2017年12月,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中文報刊,雜誌期刊以及各類電子資源能夠保證當地群眾的精神生活要求,隨着現代化技術的進步,圖書館設立了公眾號、網站,保證及時的更新最新活動消息,進行閱讀推廣,並與大家進行各種交流探討,為進一步做好公共文化服務不斷探索,真正當好人民的後盾精神力量。
展廳展館
平遙縣圖書館現有館舍面積3千平方米,各類閱覽室達7個。本館由館長對全館文獻信息工作進行統籌規劃。館內下設采編部、活動部、借閱部、地方文獻部和辦公室等,共有圖書閱覽室、少兒閱覽室、報刊閱覽室、視障閱覽室、地方文獻閱覽室、工具書查閱、圖書借閱等服務窗口,為讀者提供閱覽、檢索、諮詢、外借、複印等基本服務。
實用信息
辦證須知
一、辦證
讀者辦證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2]原件(身份證、戶口本、軍人證、護照、殘疾證等)到服務台人工辦理。
14歲以下少兒讀者辦證,需在監護人陪同下,攜帶少兒有效證件原件辦理。(每位讀者限辦一個讀者證)
二、辦證類型
A 50元 借閱中外普通文獻2冊 無
B 100元 借閱中外普通文獻4冊 借閱中外普通文獻2冊 借期1個月,可續借1次(1個月) 逾期歸還,每天每冊收取0.2元逾期款。
C 200元 借閱中外普通文獻6冊 借閱中外普通文獻4冊
D 300元 借閱中外普通文獻8冊 借閱中外普通文獻6冊
溫馨提示:
1、如需轉換讀者證類型,可到辦證台憑讀者證及本人有效證件,補交或退還押金差額,即可辦理。
2、所借圖書總價不超過辦證押金的1.5倍。
3、本館功能和館際互借不能同時使用。
三、掛失、補辦
1、讀者若遺失讀者證,請持本人有效證件來館辦理掛失;若因未及時掛失而造成的損失由讀者本人承擔。
2、補證須由讀者本人攜帶有效證件原件並還清所借文獻及交清所欠費用,交5元工本費重新辦證,原證同時作廢。
四、退證
1、讀者辦理退證,請提供本人有效證件及讀者證,還清所借文獻及交清所欠費用後,可退還本證的押金。(註:如委託他人辦理,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方可辦理)。
2、退證後,讀者證由服務台收回。讀者退證後不滿一年再辦證需交納工本費5元。
五、積分兌換
辦理少兒讀者證的,根據借閱記錄、信譽可積分,積分兌換可以免費參加本館活動部的各種活動。(以每次活動的公告為準)
六、注意事項
1、讀者證初始密碼由本人身份證後六位數字組成。
2、讀者證只限本人使用,特殊情況須出示雙方有效證件。
3、讀者需遵守館內各項規章制度。
4、請愛護讀者證,避免磨損、折斷、自行變更相關信息等,若由此導致讀者證無法使用,責任由持證者承擔。
歷史沿革
平遙縣圖書館建於1979年11月,是平遙縣人民政府設立的社會公益性全額事業單位。館址在城內南大街74號縣文化館院內。建館時有藏書4.4萬冊,人員有王富山任副館長主持工作,工作人員有趙月琴、王勇、耿建綱、翟秀珍,後增加王建民1人。館長先後由李有富、趙月琴、翟秀珍擔任。2008年後,王建民任館長兼支部書記,工作人員有張愛卿、李晉英、梁艷。
1980年至1996年的16年間,平遙縣圖書館工作人員保持7人上下,館內下設采編宣傳組、城鎮圖書流通組、報刊閱覽組、農村圖書輔導組、財物後勤管理組。臨街閱覽室面積110平方米,座位30個,每年簽辦借書證讀者1162人,雜誌辦證801人,每天到圖書館借書、閱覽的讀者,川流不息。
視頻
平遙縣圖書館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工具書的特點、作用及其類型-論文 ,道客巴巴,2015-10-16
- ↑ 24種有效身份證件分別是什麼 ,搜狐,2019-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