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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倫輕機槍又稱布朗輕機槍(Bren),舊譯勃然機槍,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聯合王國武裝部隊的輕機槍[1]。布倫輕機槍經過苛刻的測試,良好的作戰能力使得它的使用範圍十分廣泛。與美國的勃朗寧自動步槍一樣,能夠為步兵提供壓制和支援火力。

目錄

設計

布倫輕機槍最初是由捷克斯洛伐克布爾諾兵工廠所設計的ZB vz.26參加聯合王國新型輕機槍選型,1933年被聯合王國軍方選中,之後聯合王國取得ZB vz.26的生產執照,並根據聯合王國軍方的要求改進而來。它同ZB vz.26輕機槍一樣採用氣動式工作原理,槍管下方備有氣體汽缸及氣體活塞,槍機采偏轉式閉鎖方式,即利用槍機後端的上下擺動來完成閉鎖。彈匣位於機匣的上方供彈,從機匣正下方拋殼。與ZB vz.26的其中一個主要分別,是布倫輕機槍將槍管口徑改為發射不列顛軍隊標準的.303 British(7.7毫米)步槍子彈。為了適應不列顛軍隊使用的有底緣步槍子彈改成29發容量的弧型彈匣。另外縮短了槍管與導氣管,並取消了槍管散熱片[2]

布倫輕機槍在導氣管前端有氣體調節器,設4擋調節,每一擋對應不同直徑的導氣孔,可調整槍彈發射時進入導氣裝置的火藥氣體量。供彈口、拋殼口、拉機柄等機匣開口處均裝有防塵蓋。提把與槍管固定栓可快速更換槍管。裝有兩腳架,亦可以裝在三腳架上以提高射擊穩定性。

歷史

1935年聯合王國正式將該槍列裝為制式裝備,並從捷克斯洛伐克購買了該槍的生產權,由恩菲爾德兵工廠製造,1938年投產MK I,命名為「布倫輕機槍」(Bren LMG),聯合王國軍方習慣簡稱「布倫槍」(Bren Gun),「布倫」(Bren)的命名源於捷克斯洛伐克生產商布爾諾公司(Brno)和聯合王國生產商恩菲爾德兵工廠(Enfield)的前兩個字母組成。布倫輕機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大量裝備英聯邦國家武裝部隊,1941年生產MK II,1944年則生產MK II及MK IV,主要提供軍方作為班支援武器來使用。布倫輕機槍由兩人操作,有時會受一名上等兵(Lance Corporal)指揮而組成步兵班中的「機槍組」(gun group),班組的剩餘部分稱為 「步槍組」(rifle group)。機槍手負責移動及發射機槍,裝彈手則攜帶備用彈匣、槍管以及工具包。一般情況下,射手會使用布倫機槍自帶的兩腳架並採用臥姿進行射擊。

口徑改為7.92毫米的布倫輕機槍曾裝備了抗日戰爭時期的中國武裝部隊,由於這些改為德式口徑的布倫機槍由加拿大製造而當時被翻為勃然機槍,因此在槍身刻上「七九勃然加拿大造」。

而由於性能可靠及相當出色,二戰結束後眾多英聯邦國家武裝部隊繼續裝備布倫輕機槍,後期英軍更改為北約7.62×51毫米NATO制式口徑服役,並命名為「L4」,於1957年開始提供軍方使用,改造後包括L4A1~L4A7等七種類型。

視頻

布倫輕機槍 相關視頻

英軍二戰武器——布倫式輕機槍
被譽為二戰時期最好的輕機槍之一,布倫機槍到底有何優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