崙背莊
行政區劃
崙背莊在清治時期及日治時期初期屬布嶼堡、海豐堡的57街庄,在1896年4月隸屬臺中縣雲林支廳;1897年6月至1898年6月改隸嘉義縣,之後又改隸臺中縣;1901年11月,縣和辨務署廢止而改隸斗六廳崙背支廳。1903年6月,此57街庄編入崙背區、油車區、麥藔區。1904年4月,斗六廳進行街庄整併,此57街庄整併為布嶼堡之崙背庄、五塊厝庄、舊庄、草湖庄、貓兒干庄、興化厝庄、大有庄、阿勸庄、羅厝庄、崩溝藔庄,及海豐堡之麥藔庄、沙崙後庄、橋頭庄、雷厝庄、施厝藔庄、許厝藔庄等16莊。
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之行政區廢除,街庄改為大字;前述16莊合併為臺南州虎尾郡「崙背莊」;莊轄域內分為崙背、五塊厝、舊庄、草湖、貓兒干、大有、阿勸、羅厝、崩溝寮、麥寮、興化厝、沙崙後、橋頭、雷厝、施厝寮、許厝寮等13大字,許厝寮大字下有「許厝寮」、「後安寮」小字名。
二戰後,崙背莊改為臺南縣虎尾區崙背鄉。由於麥寮距離崙背鄉制之距離過遠,地方仕紳爭取獨立設鄉;1946年8月26日,麥寮、興化厝、沙崙後、橋頭、雷厝、施厝寮、許厝寮獨立組成「麥寮鄉」,其餘則歸崙背鄉[1]。1950年9月,改隸屬雲林縣至今。
設施
- 崙背莊役場
- 警察官吏派出所:貓兒干、橋頭、麥寮、崙背派出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