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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鸿(北魏史学家)

崔鸿(北魏史学家)
图片来自名人简历

崔鸿(北魏史学家) 崔鸿(478~525年),字彦鸾,东清河郡鄃县(今山东省夏津县)人。北魏大臣、史学家,长广太守崔灵延之孙,梁郡太守崔敬友之子。

出身清河崔氏乌水房,少好读书,博综经史。历任兵部郎中、司徒左长史,奉命参修国史,撰写孝文帝和宣武帝世宗《起居注》,迁前将军。

孝昌初年(525年),拜给事黄门侍郎、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卒于任上,追赠镇东将军、度支尚书、青州刺史。

目录

人物生平

崔鸿,崔光之弟崔敬友之子,世居东清河郡(今夏津县白马湖镇)。太和末年,为彭城王(元勰)国左常侍。景明中,迁员外郎、兼尚书虞曹郎中,典起居注。迁给事中,兼祠部郎中,转尚书都兵郎中。永平初年,为镇南将军(邢峦)行台长史。徙三公郎中,加轻车将军,迁员外散骑常侍。延昌末,加中坚将军,迁中散大夫、高阳王(元雍)友、司徒长史。正光初,加前将军。撰高祖世宗《起居注》。孝昌初,拜给事黄门侍郎,加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卒,赠镇东将军、度支尚书、青州刺史。著作有《十六国春秋》一百零二卷。

秉性耿介,遇事直陈,为同僚所钦服。主张为官求才,不拘一格。延昌二年(513年),大考百官,乘机向朝廷建议对“绩效能官,才必称位者,朝升夕进,岂拘一阶半级者哉?”崔鸿聪明好学,少时就有著述。景明元年(500岁年)开始,于公务之暇搜集整理旧史资料。正始元年(504年),着手编纂《十六国春秋》,历时三载撰写《十六国春秋》95卷。收集到成汉国的史料,补充成一百卷。唯恐书中内容有悖朝廷之处,故未敢刊印。孝庄帝永安元年(528年),其子崔子元将其父所撰《十六国春秋》,缮写一本,奏献朝廷,藏于史馆。后因世事沧桑,原本失没,今有清朝汤球《十六国春秋辑补》传世。

人物作品

其先人仕南燕和刘宋,伯父崔光是著名史学家,仕北魏,官至太子少傅、司徒、侍中、国子祭酒镶著作,曾参与撰修北魏国书。崔鸿“弱冠便有著述志”,他的志向就是要修撰一部全面的、系统的记述十六国历史的著作。他认为自从西晋“八王之乱”以后,虽然“所在称兵,竞自尊树”,但“能建邦命氏成为战国者,十有六家”。他们虽然都是少数民族所建的政权,但他们是这一时代的政治代表和象征,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总结这一时代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其“善恶兴灭之形,用兵乘会之势,亦足以垂之将来,昭明劝戒”。此外,虽然十六国各有国书,记载本国史事,但“诸史残缺,体例不全,编录纷谬,繁略失所”。亟需加以“审正不同,定为一书”,编撰出一部记录这一时代的全史。

从景明元年(500年)开始,崔鸿便开始搜集十六国的旧史及其他资料。由于当时北魏刚迁都洛阳不久,各种书籍“率多分散”,他不得不“求之公私,驱驰数岁”,做到详细占有材料。为了抄录、搜集史料,他几乎竭尽了家产和俸禄,有时甚至没有买纸的钱,可见他是在生活清苦的情况下从事著述的。

到正始三年(506年),《十六国春秋》初稿已基本完成,但为了撰写最后的5卷“蜀录”,他四处访购常璩所撰记载蜀国历史的《蜀书》,但久求不得,为此他又一直耐心等待了近20年,直到得到此书,才补写了最后5卷。由此也可见作者著述之严谨。这样,直到正光三年(522年),《十六国春秋》才最后完成。 正光五年(524年),崔鸿伯父崔光病危。崔光掌修北魏国史多年,但他认为本朝历史不是本朝人所能修成的,史官只需记录时事,编著卷目,便算尽责了。所以直到他临终前,魏史仍“阙略尤多”。崔光把修撰国史的希望寄托于崔鸿,对鸿表示“群才非君莫可”,并向孝明帝推荐了崔鸿。

正光五年(524年),崔鸿受诏撰修国史,可惜他不幸染病,第二年便病逝了。死时崔鸿年仅48岁。

作品评价

崔鸿是第一个为少数民族政权写史的人。他把十六国时期当作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把少数民族政权的历史提高到正史地位,并为此倾注了毕生心血,他的《十六国春秋》,不仅有宝贵的史料价值,而且在史学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开日后北魏史、辽金史、元史、清史之先河,是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象征。

北魏崔鸿所著的《十六国春秋》,是研究十六国史的重要文献。看到《十六国春秋》,是明万历年间出现的残本。《十六国春秋》散佚的时间,清代学者多有猜测。王鸣盛认为,“盖当五代及宋初而亡。”钱大昕认为,“宋人已无见此书者。”然王、钱二位均未做深入考证。其实,《十六国春秋》于宋时仍存。如北宋初编成的大型类书《太平御览》,即是抄录《十六国春秋》最多的一部类书。北宋中后期司马光编就的史学名著《资治通鉴》,亦大量抄录了《十六国春秋》的史料。在南宋还是可以找到《十六国春秋》存在的痕迹。如南宋初孔传的《东家杂记》提到,他读过《十六国春秋》。号称宋代四部目录书之一的《遂初堂书目》著录有《十六国春秋》。甚至明中期学者杨升庵也看到过《十六国春秋》,这比此后万历年间出现的《十六国春秋》残本要早。这说明到明中期,《十六国春秋》仍存在。

《十六国春秋》北魏崔鸿所撰的一部记述自西晋灭亡至北魏统一北方前,北方十六个政权兴亡历史的断代史。魏晋南北朝时代是个动乱的时代,而对于史学,却是个发展的时代。这一时期,“正史”名称开始出现,并且在图书分类中,“史部目录”正式形成,使得史学由作为经学的附庸上升为同经学并立的独立科目,并且确立了仅次于经学的重要地位。可以说,前承秦汉大一统之余绪,后启隋唐盛世之端倪的魏晋南北朝,在史学的进展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史书记载

《北史列传第三十二》

崔鸿,字彦鸾,少好读书,博综经史,稍迁尚书都兵郎中。诏太师、彭城王勰以下公卿朝士儒学才明者三十人,议定律令于尚书上省,鸿与光俱在其中,时论荣之。后为三公郎中,加员外散骑常侍。

延昌二年,将大考百寮,鸿以考令于体例不通,乃建议曰:“窃惟昔者为官求才,使人以器,黜陟幽明,扬清激浊。故绩效能官,才必称位者,朝升夕进,岂拘一阶半级者哉。二汉以降,太和以前,苟必官须此人,人称此职,或超腾升陟,数岁而至公卿,或长兼、试守称允当迁进者,披卷则人人而是,举目则朝贵皆然。故能时收多士之誉,国号丰贤之美。窃见景明以来考格,三年成一考,一考转一阶。贵贱内外,万有余人,自非犯罪,不问贤愚,莫不上中,才与不肖,比肩同转。虽有善政如黄、龚,儒学如王、郑,才史如班、马,文章如张、蔡,得一分一寸,必为常流所攀,选曹亦抑为一概,不曾甄别。琴瑟不调,改而更张,虽明旨已行,犹宜消息。”武帝不从。三年,鸿以父忧解任,甘露降其庐前树。十一月,宣武以本官征鸿。四年,复有甘露降其京兆宅之庭树。后迁中散大夫、高阳王友,仍领郎中。正光元年,加前将军,修孝文、宣武《起居注》。光撰魏史,徒有卷目,初未考正,阙略尤多,每云:“此史会非我世所成,但须记录时事,以待后人。”临薨,言鸿于孝明。五年,诏鸿以本官修缉国史。孝昌初,拜给事黄门侍郎,寻加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鸿在史甫尔,未有所就。寻卒,赠镇东将军、度支尚书、青州刺史。鸿弱冠便有著述志。见晋、魏前史,皆成一家,无所措意。以刘元海、石勒、慕容俊、苻健、慕容垂、姚苌、慕容德、赫连屈丐、张轨、李雄、吕光、乞伏国仁、秃发乌孤、李皓、沮渠蒙逊、冯跋等并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国书,未有统一,鸿乃撰为《十六国春秋》,勒成百卷,因其旧记,时有增损褒贬焉。鸿二世仕江左,故不录僭晋、刘、萧之书,又恐识者责之,未敢出行于外。宣武闻其撰录,遣散骑常侍赵邕诏鸿曰:“闻卿撰定诸史,甚有条贯,便可随成者送至,朕当于机事之暇览之。”鸿以其书有与国初相涉,言多失体,且既讫,不奏闻。 [1][2]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