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业
小型企业是一个专有名词。
中国文字是历史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也是至今通行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种文字像汉字这样经久不衰。 从甲骨文发展到今天的汉字,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文字的发展经过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2]、草书、楷书、行书等书体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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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小型企业,是指生产规模小,设备数量少,资产数额低的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20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各行业小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小型企业的认定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上述划分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上述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划型。
参考文献
- ↑ 中国发现距今8000多年的古老文字,考古专家:中华文明再添三千年,搜狐,2022-08-12
- ↑ 书法|详解隶书发展的历史,搜狐,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