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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租理論是一個專用名詞。

現代漢字是指楷化後的漢字[1]正楷字形,包括繁體字和簡體字。現代漢字即從甲骨文、金文[2]、籀文、篆書,至隸書、草書、楷書、行書等演變而來。漢字為漢民族先民發明創製並作改進,是維繫漢族各方言區不可或缺的紐帶。現存最早可識的漢字是約公元前1300年殷商的甲骨文和稍後的金文, 再到秦朝的小篆 和隸書, 至漢魏隸書盛行,到了漢末隸書楷化為正楷,盛行於魏晉南北朝,至今通行。

目錄

名詞解釋

尋租理論思想的最早淵源,是1967年戈登·圖洛克(Gordon Tullock,被稱為尋租理論之父)所寫的論文,《關於稅、壟斷和偷竊的福利成本》。他的觀點是,完全競爭理論對偏離競爭所導致的社會福利估計不足,實際上稅收、關稅和壟斷所造成的社會福利損失大大超過了通常的估算。其原因是人們會競相通過各種疏通活動,爭取收入,即尋租;而在競相尋租的條件下,每個人都認為花費與其所期望的收益相近的費用是值得的。

圖洛克的研究主要關注於壟斷租方面,其分析主要以壟斷特權為對象。後來布坎南等公共選擇學者在此基礎上進行研究,提出了兩個觀點:一是尋租基本上是通過政治活動進行的;二是限制尋租就要限制政府。這一理論對於政府失靈問題有巨大的貢獻。布坎南本人於1986年獲得諾貝爾獎,與其對尋租理論的貢獻有關。弗吉尼亞大學公共選擇中心的核心貢獻就是對於尋租理論的貢獻。他們認為,尋租包括為了取得額外的收益而進行的疏通活動,這種額外的收益是許可證和配額產生的。為了取得進口許可證而進行的疏通活動,是典型的尋租活動。而外匯管制,也能夠產生額外的收益,因此爭取外匯而進行的疏通活動,也是典型的尋租活動。政府採購,量大、回報高,而購買者並不是直接的出資人,其行為與作為消費之直接出資人和消費者的消費者不一樣,也是額外利潤可圖的,因此為了爭取政府訂貨、政府採購合同而進行的疏通活動也是典型的尋租活動。

尋租的概念則是由克魯格1974年在探討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政策形成原因的論文《尋租社會的政治經濟學》首次提出來,她的觀點類似於圖洛克的觀點,但發展了圖洛克的觀點,並在經驗上估算了配額所造成的損失。該文認為,人們競相爭奪進口權,從而獲取進口壟斷權的租金,這種競爭活動對社會是一個損失,必須納入分析。該論文使克魯格成為尋租理論的鼻祖之一,也使其成為尋租理論國際貿易學派的創始人。後來這些觀點有進一步的發展。如巴格瓦蒂 (J.Bahagwati)於1982年提出了「直接非生產性尋利活動(Directly Unproductive Profit-seeking Activities,簡稱DUP)」,它不僅包括在政府干預條件下的尋租活動,而且還包括尋求政府干預的活動。自然,它也包括利用合法進口(繳納關稅)和非法進口(偷漏關稅)的差額取得額外收入的走私活動。

尋租理論發明後,在政治學、行政學、社會學和法學領域,都有非常廣泛的應用。在經濟學領域裡,尋租理論是傳統經濟學的補充性發展,它在市場經濟理論的基礎上增加了政府活動的因素,認為政府活動無意、被迫或者有意地影響資源配置,這些影響創造了額外的收益,並引起了非生產性的尋租活動。這種活動與充分競爭的市場經濟中的尋利活動是不一樣的,市場經濟的尋利活動有利於社會總福利的增加,但尋租活動導致的是社會總福利量的損失。在政治學和行政學領域裡,尋租理論主要應用於分析腐敗產生的一個重要根源,即非生產性的尋租活動給腐敗者提供了一個收益空間,要遏制腐敗,就需要採取各種各樣的措施,來遏制這一空間。

布坎南的尋租理論

布坎南的尋租理論主要探討尋租產生的條件、尋租的三個層次、政治分配與尋租等內容。

1、尋租的定義

尋租理論的關鍵起點是如何界定尋租。布坎南界定了尋租的內涵。他說:

「只要資源的所有者想多得而不願少得,他們大概就要去尋求租金,尋求租金無非是尋求利潤的另一說法。關於社會相互作用的傳統經濟模式是以一種假定為根據的,即人們都力圖使預期的收入的當前價值極大化;而且,經濟理論的重要論證涉及這種個人尋求利潤與嚮往的社會結果之間的關係。由於亞當·斯密的緣故,我們得知屠夫與麵包師傅尋求利潤的活動保證了對全體社會成員都有利的結果。只有通過這種活動,市場才能使資源在不同的用途之間有效地進行配置,才能組織生產和分配,才能把價格作為比較價值的標準加以確立。在理想化的市場秩序模式中,尋求利潤作為一種活動所產生的後果,是任何單個參加者既不能預見到,也不能理解的,但是,把它們作為秩序本身的特點來評價卻是『好的』。所以,在這方面,尋求利潤在有秩序的市場結構中會造成外部經濟;用庇古的術語來說,尋求利潤的社會邊際產品超過私人的邊際產品。

在前面這一段討論中,我故意把『尋求租金』一詞換成『尋求利潤』一詞。我的目的是要回憶起熟悉的命題:在有秩序的市場結構中,人們力圖把根據自己的能力或機會得到的報酬極大化的行為,能夠有利於社會。這裡,我們可以把那種行為叫做『尋求利潤』。但是,在另外一套機構和制度下,完全相同的行為可能不會產生對社會有益的結果。個人竭力使根據機會得到的報酬極大化所產生的非故意造成的結果可能是『壞的』,而不是『好的』。『尋求租金』一詞是要描述這樣一種制度背景中的行為。在那裡,個人竭力使價值極大化造成了社會浪費,而沒有形成社會剩餘。另外,我應該強調,在個人決策者的層次上,他們的行為本身與市場相互作用中尋求利潤的行為沒有不同。個人價值極大化的非故意的結果從那些可以歸類為『好的』結果轉為看來顯然是『壞的』結果,並不是因為個人變成了有不同道德的人,從而改變了他們的行為,而是因為制度結構發生了變化,作出個人選擇的環境改變了。當制度從有秩序的市場轉向直接政治分配的幾乎混亂的狀態的時候,尋求租金就作為一種重要的社會現象出現了」。

布坎南的定義是從區別尋租與尋利角度來界定尋租的。在市場經濟中,人們通過競爭來尋利,這種尋利對於他人是有好處的;但是在特定的制度背景中,人們通過競爭來尋租,這種尋租活動對他人沒有好處。經濟租金在市場經濟中是一個動態的剩餘,它有助於企業家進行創新活動,因為任何新的利潤都是通過創新活動獲得的,企業家要獲得利潤就必須創新,但是這種剩餘是動態的,會通過市場競爭而消失。尋租意義上的租金,則不是動態的,不會通過競爭而消失,因為不存在競爭。這實際上也說明了尋租產生的制度條件。

2、尋租的條件

尋租產生的條件是存在限制市場進入或市場競爭的制度或政策。它往往與政府干預的特權有關。在政府干預的條件下,尋利的企業家發現尋利有困難,轉而進行尋租活動,取得額外的收益。他說:

「假定一位進行革新的企業家,他不去發明一種新的商品、服務或者生產過程,而是發現一種方法去說服政府確信,他應當被授予壟斷權,而政府將以把一切潛在的進入市場者拒之門外的辦法來賦予這種權利。在這一過程中沒有創造價值;的確,壟斷化涉及價值的純粹損失。獲得的租金反映價值從一般消費者轉向受優惠尋求租金者,以及在過程中價值的純粹的損失。

假設一位奉承者說服女王授予他在整個王國出售紙牌的壟斷權。這位受到這種優惠的奉承者將獲得相當大的壟斷利潤或經濟租金,而其他一些可能很想進入該行業的人將會注意到這一點。但是,女王授予的壟斷特權的執行有效地阻止了他們進入該行業。但是,女王所給予的東西,女王可以收回,而潛在的進入者不大可能無所作為,聽任他們當中這位受優惠的人享有自己特殊有利的地位。潛在的進入者不會消極觀望,他們將積極去『尋求租金』。他們將把努力、時間和其他生產性資源投入力求把女王的恩寵轉向自己事業的種種嘗試中。宣傳、吹噓、奉承、說服、哄騙——這一切就是尋求租金行為的特點。

這一行為的非故意造成的結果與表明在競爭性市場過程中尋求利潤的特徵的非故意造成的結果之間的對比是十分明顯的。潛在的進入者在進路被阻擋或者最多能夠反映一對一的代替這種環境中尋求租金,必定產生社會浪費。用於為求得女王恩寵所作的努力的資源,本來可以在經濟中別的地方用來生產更重要的商品和服務,而尋求租金卻沒有生產出任何價值。比較起來,在競爭性市場上,潛在的進入者的資源直接轉向生產以前被壟斷的商品、服務,或相近的代用品,這樣使用這些資源,並將它們在其他可替代用途下更富有效率。試圖獲得壟斷租金的競爭性嘗試的非故意造成的結果是『好的』,因為進入是可能的;而試圖在政府強制實行的壟斷下獲得認為地製造出來的有利地位的嘗試的類似結果則是『壞的』,因為進入是不可能的。」

參考文獻

  1.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搜狐,2022-03-30
  2. 華夏古漢字《金文》,搜狐,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