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是一個專有名詞。
中國文字是歷史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也是至今通行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世界上還沒有任何一種文字像漢字這樣經久不衰。 從甲骨文發展到今天的漢字,已經有數千年的歷史。文字的發展經過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2]、草書、楷書、行書等書體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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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個人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性支出、必要的就業成本後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社會保障支出是用於社會保障制度的運作,為居民的最低生活水準提供保障的一種支出形式。社會保障支可以調節分配關係,減緩收入和財產差距,保障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安定。我國的社會保障包括的主要內容: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
可支配收入概述
可支配收入:指調查戶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調查戶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現金,也包括實物收入。按照收入的來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項,分別為: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轉移淨收入。
計算公式為:
可支配收入=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轉移淨收入。
其中:經營淨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淨額(生產稅-生產補貼)
財產淨收入=財產性收入-財產性支出
轉移淨收入=轉移性收入-轉移性支出
參考文獻
- ↑ 中國發現距今8000多年的古老文字,考古專家:中華文明再添三千年,搜狐,2022-08-12
- ↑ 書法|詳解隸書發展的歷史,搜狐,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