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距离
审美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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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距离(mental distance in aesthetic activity)是指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间的远近关系。包括心理距离和时空距离。前者指两者在心理上的远近关系,包括知识经验、观念、情感和态度等的距离。后者是物理学意义上的距离,指两者之间现实的远近关系。两种距离相互渗透影响的。瑞士审美心理学家布洛指出,心理距离是审美活动的基本前提,审美个体必须和审美客体保持适当的心理距离,才能欣赏美和创造美。保持适当的心理距离,指超越实际人生,忘掉实用功利,用一种纯客观的态度审视审美客体。距离太近,个体容易考虑审美的功利目的,实用功利压倒审美享受,不能进行真正的审美活动。距离太远,则个体与审美客体失去了联系,无法欣赏到真正的美。审美距离必须适当,才能产生审美活动,获得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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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的审美距离说
布洛的审美距离说指出,在审美中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使得客观现象无从与现实的自我发生钩搭,因而能使它充分显示其本色。比如在航海业尚不发达的时代乘船遇雾,如果不能摆脱现实的利害,抛弃患得患失的心理,由海雾所造成的景象就会成为我们精神上的负担,使我们除了忧虑自身的安危之外,再也顾不了别的。反之,我们如将自身的安危置于度外,尽情观赏海雾所造成的奇观,眼前的奇景便可使我们获得前所未有的美感体验。
事物实用的方面
布洛还指出,在日常的经验之中,事物总是向我们显示其实用的方面,我们也不能弃绝自身的欲望,以纯然不计利害的眼光来静观事物的客观特性。透过距离看事物的方式是特殊的观物方式,不使事物与我们的需求相钩搭,在这种情况下事物才单纯地为我们所观赏。由于一般人缺乏保持距离的能力,极容易达到距离的极限而产生失距的现象,所以他们每每不能像艺术家那样,不起利害不起意欲,但以纯粹无杂的审美眼光来观赏对象。
叔本华
叔本华指出,在审美观照之时,人“自失”于对象之中,“人们忘记了他的个体,忘记了他的意志;他仅仅只是作为纯粹的主体,作为客体的镜子而存在,好像仅仅只有对象的存在而没有知觉这对象的人了……这同时即是整个意识完全为一个单一的直观景象所充满,所占据,……置身于这一直观中的同时也不再是个体的人了,因为个体的人已自失于这种直观之中了。他已经是认识的主体,纯粹的、无意志的、无痛苦的、无时间的主体”。[1]
参考文献
- ↑ 乡土气与人情味如何形成了审美距离,光明网2020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