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鲁,字岱东,中国清朝官员,河南阳武人(一说祥符人),监生出身。
曾署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兼摄台湾县知县事。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改任诸罗县知县。雍正四年(1726年)升台湾府知府,同年兼署彰化县事。翌年,闽浙总督高其倬参奏,指陈孙鲁“虽廉谨有馀,而才具似觉不足,于海外之郡不甚相宜”,之后,奉旨调离台湾[1],并于雍正九年(1731年),再任泉州府知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