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宏伟
孟宏伟,男,汉族,1953年11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副总警监警衔。[1]
孟宏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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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人物履历
孟宏伟长期任职公安系统,曾担任公安部部长助理,2004年出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2013年起,孟宏伟兼任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并担任中国海警局局长。
2016年11月10日,孟宏伟在国际刑警组织第85届全体大会上高票当选新一任主席,任期4年。他是国际刑警组织自成立以来的首位中国“掌门”。
2017年12月,孟宏伟卸任国家海洋局副局长、中国海警局局长职务。
2018年4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国际刑警组织主席。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委员。
2018年4月,公安部官网“部领导”栏目近期出现信息更新。其中,更新后的信息显示,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已不再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
2020年1月2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孟宏伟受贿案,对孟宏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孟宏伟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2]
事件
孟宏伟是在2018年10月7日被查的,并于2019年3月27日被“双开”。经查,孟宏伟毫无党性原则,毫无组织观念,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抗组织,拒不执行党中央决定;特权思想极其严重,公权私用,滥权妄为,肆意挥霍国家资财满足家庭奢靡生活;家风败坏,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妻谋取职务,纵容其妻利用其职权搞特殊、谋私利;权力观扭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在孟宏伟的问题中,“家风败坏,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妻谋取职务,纵容其妻利用其职权搞特殊、谋私利”这一条,格外引人注目。此前,有不少落马官员都存在“家风败坏”的问题,不少人在被查之后,都后悔没能约束自己和家人的行为,不仅断送了自己的仕途生涯,也连累了家人。
孟宏伟“拒不执行党中央决定”的问题,也值得注意。党员干部理应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底线与初心,与党中央相背离,注定不会有好结果。而担任高级领导职务者,尤其要注意以身作则,对党忠诚老实,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
纪检监察部门对孟宏伟的批评措辞十分严厉:“孟宏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玷污党的形象,严重损害国家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除去孟宏伟以外,近期公安系统有多名官员被处理,仅在2020年开年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有多人被处分。1月3日,青海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任三动被开除党籍。1月19日,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原局长张江武被开除党籍。1月21日,吉林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孟宏伟一审获刑十三年半,彰显了党纪国法的权威,也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任何官员只要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就迟早会遭到正义的审判,任何人对此都不能有侥幸心理。[3]
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案一审开庭:被控受贿1446万余元
参考文献
- ↑ 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被双开 孟宏伟简历最新消息. [2020-1-22].
- ↑ 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2020-1-22].
- ↑ 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服从判决. [2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