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是天津市機構改革中組建的政府部門。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掛天津市廣播電視局、天津市文物局牌子。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舉行揭牌儀式[1]。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將市旅遊局的職責,市文化廣播影視局的文化、廣播電視、文物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文化和旅遊局,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加掛市廣播電視局、市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文化廣播影視局、市旅遊局。
目錄
主要職責
市文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黨中央和市委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規[2],研究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擬訂有關地方性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擬訂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四)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工作。
(五)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活動。
(六)組織天津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宣傳推廣,指導、推進全域旅遊。開展廣播電視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七)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八)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體系建設及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九)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
(十)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十一)管理、指導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三)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網絡遊戲服務監管,負責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
(十四)指導推動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視頻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文化關注】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舉行揭牌儀式,搜狐,2018-12-04
- ↑ 天津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法律快車, 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