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販霞姐被殺案
報販霞姐被殺案是指發生在1999年9月22日清晨的香港深水埗的一宗謀殺案。案中女報販何慧霞(霞姐)因代表區內報販向《東方日報[1] 》的發行商拒絕強行增加訂紙,被三名兇徒亂刀斬死。案發後刀手三人與發行商兩人先後被判終身監禁。
目錄
兇殺經過
據《蘋果日報》在2006年12月28日的法庭報導,據法庭上控方證人的口供,1999年9月22日清晨約5時15分,酒樓看更致電死者丈夫劉炳新,劉即趕往報檔,「我見到我太太坐在樓梯,滿身鮮血,地下好多血,有個警察正為她急救……然後我撲向我老婆那裡,要警察快點叫救護車。」
法庭審理
本案由於其中一名共犯連宗偉在內地販毒落網被判死緩,因供出同謀而破案。
4名被告在警誡時均承認涉案,首被告盧漢興說受《東方日報》區域發行商青匯書報社有限公司負責人蔡偉強指使「教訓」霞姐,第二被告李祖明及第三被告林自力均聲稱只負責把風,而第四被告梁志鴻則負責施襲,另有一名男子連宗偉負責駕車。蔡偉強曾被警方拘捕,但因證據不足而撤銷控罪。
由六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於2007年3月22日中午開始退庭商議,至3月25日下午5時15分,陪審團一致裁定盧漢興、李祖名、梁志鴻謀殺罪名成立,26日被判處終身監禁;林自力則誤殺罪名判處監禁12年。
媒體報導
事件背景
1999年,東方報業集團正促銷旗下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要求報販增加訂購報紙的數目,但惹來何惠霞等長深區報販不滿,拒絕要求,為此何惠霞與《東方日報》區域發行商青匯書報社有限公司蔡偉強商討「退回賣剩報紙」機制。
根據《明報》及《蘋果日報》2006年12月的報導,死者丈夫劉炳新憶述事件「以前我們報販每日要多少數量就打給青匯,青匯平時在明天就會送……今次青匯有個負責人跟我太太講,因為《東方日報》要促銷,所以本身訂100份要多收50份,而多出的50份也需要付款,付足150份。」劉續指,無論最終額外加的報紙是否能夠出售,發行商也不會回收。他於是應妻子要求致電《東方日報》,對方負責人稱會將事件記錄下來,不過劉之後並無收到《東方日報》的電話。劉表示,由於發生是次無理加紙事件,深水埗區報販成立了「報販零售業工會」,妻子在會內任司庫。
案發前10天,即1999年9月12日,劉氏夫婦及其他報販首次與青匯代表,商討訂紙的新制度,但會面並無成果。霞姐於3日後與區內報販會面,一致反對青匯無理加紙,並安排由霞姐向青匯以及《東方日報》總發行商「青揚」表達有關報販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