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案
堂案唐代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称堂案。[1]
宰相,是对中国古代君主之下的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或俗称,并非具体的官名。“宰”的意思是主宰;“相”,本为相礼之人,字义有辅佐之意。太宰与相合称为宰相,宰相联 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丞相就是宰相。
宰相地位的具体名称多达几十种,历代不同:太宰、相、相邦、相国、丞相、大司徒(东汉)、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内阁大学士(明朝)、军机大臣、总理(清朝末期)等等。
区别:与丞相(官职名)并非一个概念 。丞相只有在掌握决策权时,才能被称为宰相。像在明朝时期的比较有权力的内阁首辅等,有时也被称为宰相。
宰相:辅助帝王、掌管国事的最高官员的通称
此为宰相听事诚隘。(听事,即“厅事”,大厅;处理公事,接待宾客的厅堂。)。——宋·司马光《训俭示康》
实宰相之职也。——清·梁启超《谭嗣同传》
宰相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战国以后是宰相。
宰相,中国封建时代对君主负责、总揽政务的人。
宰相,是我国历史上一个泛指的职官称号。宰是主宰,相是辅助之。
关于宰相职责,西汉的丞相陈平有过总结:“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