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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案唐代宰相處理地方府州事務之公文稱堂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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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是對中國古代君主之下的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或俗稱,並非具體的官名。「宰」的意思是主宰;「相」,本為相禮之人,字義有輔佐之意。太宰與相合稱為宰相,宰相聯 稱始見於《韓非子·顯學》,丞相就是宰相。

宰相地位的具體名稱多達幾十種,歷代不同:太宰、相、相邦、相國、丞相、大司徒(東漢)、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尚書左僕射、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內閣大學士(明朝)、軍機大臣、總理(清朝末期)等等。

區別:與丞相(官職名)並非一個概念 。丞相只有在掌握決策權時,才能被稱為宰相。像在明朝時期的比較有權力的內閣首輔等,有時也被稱為宰相。

宰相:輔助帝王、掌管國事的最高官員的通稱

此為宰相聽事誠隘。(聽事,即「廳事」,大廳;處理公事,接待賓客的廳堂。)。——宋·司馬光訓儉示康

實宰相之職也。——清·梁啓超《譚嗣同傳

宰相是國君之下輔助國君處理政務的最高官職。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戰國以後是宰相。

宰相,中國封建時代對君主負責、總攬政務的人。

宰相,是我國歷史上一個泛指的職官稱號。宰是主宰,相是輔助之。

關於宰相職責,西漢的丞相陳平有過總結:「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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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