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基隆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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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是中华民国台湾省基隆市的行政机关,最高首长为基隆市市长,中央主要业务监督机关为内政部。其最初历史可追溯至日治时期,在1920年(大正9年)所置的“基隆街役场”,之后随著1924年(大正13年)基隆建市而改制为“基隆市役所”,二战后改为现制之市自治机关。至2013年(民国102年)底为止,其辖下之编制员工(含所属机关及学校)共计约为五千八百馀人。
目录
沿革
1920年(日治大正9年),台湾总督府变更全台行政区划,施行地方公共团体制度。基隆地区设基隆郡,隶属于台北州,并于基隆郡辖下设2街6庄,其行政机关“基隆郡役所”则设于基隆街,办公厅舍位于今日之信二路立体停车场;基隆街则置基隆街役场做为其行政机关。
1924年(日治大正13年)12月25日,台湾总督府修正地方官制,基隆街改制基隆市,为直属于台北州之州辖市,并成立基隆市役所为其行政机关;基隆市市尹(1940年后改称“市长”)为基隆市役所之首长,并置助役(相当于今之副市长)、地方技师、视学(相当于今之督学)、属、技手等官职。二战结束前,基隆市役所下设文书课、庶务课、教育课、援护课、住宅课、商工课、农务课、厚生课、土木课、水道课、企划课、财务课等单位,并管辖基隆市内各区区会。[1]
1945年(民国34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接收台湾,全台行政区划亦配合中华民国的地方制度进行改制。原为州辖市的基隆市改为省辖市,置基隆市政府为其行政机关。同年11月8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开始接管台湾各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也于此日开始接管原基隆市役所的各项业务。同年11月11日,日治时期的末任基隆市市长丸冈道夫遵令将关防、簿籍、图册、财产等基隆市役所各项公物分别造册移交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指派的基隆市市长石延汉及其下属官员,基隆市政府正式开始运作。[2]
2004年(民国93年)12月1日,基隆市政府增设海洋发展局、交通旅游局、都市发展局、文化局等一级机关,为成立以来少有的大规模组织改组[3]。2007年(民国96年)12月30日,因应《地方行政机关组织准则》修正,府内各局改制为“处”,建设局及海洋发展局合并为产业发展处,附属机关则维持不变。
组织
依据《基隆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基隆市政府设有14个内部单位、6个所属一级机关(19个下属机关)、21个所属二级机关、7个区公所、60所各级学校(含3所幼儿园)。
- 高阶官员
- 市长:全府之首长,综理市政,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机关。
- 副市长:全府之副首长,襄助市长处理市政。员额一名,特任职(比照简任第十三职等),由当届市长任命。
- 秘书长:承市长之命,综理全府一切事务。
- 参议
- 秘书
- 决策单位
- 市务会议:每周举行一次,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参议、秘书、处长、所属一级机关首长、各区区长,与市长指定之人员组成。市务会议由市长召集召开,并由市长担任主席;市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市长职务代理人担任主席。必要时,市长得邀请或指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市务会议。
所属一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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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机关
所属二级机关
(民政处督导) |
(地政处督导) (社会处督导) (教育处督导)
(产业发展处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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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机关辖下机关
基隆市警察局设有10个所属机关、基隆市卫生局设有9个所属机关。
(隶属于基隆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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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基隆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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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所
市立学校
(均由教育处督导)
市营事业机构
(交通处督导)
影片
参考文献
- ↑ 黄义 编纂. 卷三 - 政治志 - 行政篇. 《基隆市志》. 基隆市政府. : 第43–48页 [中华民国九十年七月]. ISBN 957-02-8528-1.
- ↑ 黄义 编纂. 卷三 - 政治志 - 行政篇. 《基隆市志》. 基隆市政府. : 第65页 [中华民国九十年七月]. ISBN 957-02-8528-1.
- ↑ 海洋发展局张水源局长专访. 小地方,台湾社区新闻网. [2008年10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