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
地方稅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一個科技名詞術語。
語言文字是一個民族文化的結晶。這個民族[1]過去的文化靠着它來流傳,未來的文化也仗着它來推進,從大約是在公元前14世紀,殷商後期的「甲骨文」被認為是「漢字」的第一種形式[2],西周後期,漢字發展演變為大篆,後秦始皇統一中國,中國文字才逐漸走上了發展的道路,直至今天。
目錄
名詞解釋
地方稅是由一國地方政府徵收、管理和支配的一類稅收,屬於地方財政的固定預算收入,依據稅收的徵收管理權及收入支配權進行分類,與中央稅相對應,
地方稅,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車船稅、印花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
地方稅的類型
地方稅根據管理權限所劃分的種類包括:
1、立法權與管理權完全屬於地方,由地方政府決定課徵的地方稅;
2、立法權屬於中央,地方政府有較大機動權限的地方稅;
3、立法權和基本管理權均屬於中央,地方政府只負責徵收管理的地方稅。
地方稅體系
地方稅體系是指由多種地方稅種組成的,具有一定的收入規模,明確的稅權劃分,相對獨立的徵收管理機構的統一體。因而,地方稅體系由地方稅種、稅收收入規模、稅權劃分和徵收管理機構等四部分組成。儘管這四因素在地方稅體系中的地位和影響不同,但它們是密切聯繫的完整統一體,對一個科學合理有效的地方稅體系是不可或缺的四要素。
地方稅和國稅的區別
1、管理級別不同,國稅也稱為中央稅,是由國家稅務系統負責徵收,由國家稅務局進行管理;地稅,是有地方政府進行稅費的徵收,由地方稅務局進行管理。
2、徵收的稅種不同:國稅的稅種主要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燃油稅、車輛購置稅等;地稅的稅種主要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稅等。
3、徵收方向的不同,國稅主要是面向全國的納稅人以及其納稅行為進行徵收;地稅主要是面向地方性的土地、個人所得等納稅項目進行徵收。
稅收的分類
按稅收管理和支配權限的歸屬不同,稅收可分為中央稅、地方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
中央稅是指由中央政府徵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徵收後全部劃歸中央政府所有並支配使用的稅收,如關稅。
地方稅是指由地方政府徵收和管理使用的稅收,如財產行為稅。地方稅一般收入穩定,並與地方經濟利益關係密切。
中央與地方共享稅是指稅收的管理權和使用權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擁有的稅收,如增值稅、資源稅等。
參考文獻
- ↑ 中國專門創製文字的民族:千人從遼東遷徙西北,雄霸三百年,搜狐,2022-08-13
- ↑ 見證殷商歷史 走進中國文字之源,搜狐,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