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酸碱
固体酸碱 |
固体酸碱某些固体物质如氧化物,分子筛或盐类,经过一定处理(如加热等)过程,可使这些物质某些部位具有给出质子或接受质子的性质;或某些部位可能形成具有接受电子对或给出电子对的性质,由此形成布朗斯特酸碱或路易斯酸碱中心。
目录
简介
市售烧碱有固态和液态两种:纯固体酸碱一般呈白色,有块装、片状、棒状、粒状,质脆;纯液体烧碱为无色透明液体。固体烧碱有很强的吸湿性。易溶于水,溶解时放热,水溶液呈碱性,有滑腻感;溶于乙醇和甘油;不溶于丙酮、乙醚。腐蚀性极强,对纤维、皮肤、玻璃、陶瓷等有腐蚀作用。与金属铝和锌、非金属硼和硅等反应放出氢;与氯、溴、碘等卤素发生歧化反应;与酸类起中和作用而生成盐和水。具有极强腐蚀性,其溶液或粉尘溅到皮肤上,尤其是溅到粘膜,可产生软痂,并能渗入深层组织。灼伤后留有瘢痕。溅入眼内,不仅损伤角膜,而且可使眼睛深部组织损伤。如不慎溅到皮肤上立即用清水冲洗10min;如溅入眼内,应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min,然后再点入2%奴佛卡因。严重者速送医院治疗。 空气中固体酸碱粉尘最高容许浓度为0.5mg/m3。 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口罩、防护眼镜、橡皮手套、橡皮围裙、长统胶靴等劳保用品。应涂以中性和疏水软膏于皮肤上。生产车间应通风良好。
评价
工业用固体酸碱应用铁桶或其他密闭器包装,桶壁厚度0.5mm以上,耐压0.5Pa以上,桶盖必须密封牢固,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腐蚀性物品”标志。 食用液体烧碱用槽车或贮槽装运时,使用两次后必须清洗干净。不允许使用装运过水银电解法制得的液体烧碱的槽车或贮槽、桶装运食用液体固体酸碱。允许使用符合食品包装标准要求的塑料桶、贮槽装运食用液体烧碱或片碱。包装上应有明显的“食品添加剂”字样及“腐蚀性物品”标志。 属一级无机碱性腐蚀物品,危规编号:9500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或货棚内。包装容器要完整、密封。不得与易燃物和酸类共贮混运。运输过程中要注意防潮、防雨。如发现包装容器发生锈蚀、破裂、孔洞、溶化淌水等现象时,应立即更换包装或及早发货使用,容器破损可用锡焊修补。 失火时,可用水、砂土和各种灭火器扑救,但消防人员应注意水中溶入烧碱后的腐蚀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