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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蓬溪金仙寺〕原图链接来自 搜狐 的图片

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委員會)公布,上报国务院备案并树立标志的四川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委員會)先后公布了十一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两批共86处文物保護單位。但由於文化大革命对文物破壞严重,四川省于1980年重新公布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0处作为第一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依此类推,最近一次是2019年1月14日公布的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随着1997年重庆市直辖脱离四川省,1997年之前公布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也随之改属重庆市。

第一批: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共140处(現屬重慶市範圍內的有23處),其中:

    •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33处
    • 石窟寺:25处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55处
    • 石刻及其他:13处
    • 石墓葬:12处
    • 古遗址:2处

第二批:1987年1月16日公布,共3处;

第三批:1991年4月16日公布,共131处(現屬重慶市範圍內的有20處),其中:

    •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19处
    • 石窟寺:17处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59处
    • 石墓葬:14处
    • 古遗址:10处
    • 石刻及其他:12处

第四批:1996年6月19日公布,44處(現屬重慶市範圍內的有8處);

第五批:1998年9月30日公布1處(五糧液酒廠「長發生」、「利川永」老窖);2000年1月11日公布1處(成都市水井街酒坊遺址);

第六批:2002年12月27日公布,共91处;

    • 第六批增补:2004年11月30日公佈,28处;

第七批:2007年6月14日公布,共342处。

第八批:2012年7月16日公布,共484处,包括:

    • 古遗址:44处
    • 古墓葬:44处
    • 古建筑:226处
    • 石窟寺及石刻:60处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0处

第九批:2019年1月14日公布,共196处。

2019年1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19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其中古遗址25处、古墓葬18处、古建筑97处、石窟寺及石刻1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0处。

目录

价值意义

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涵盖类型较为广泛,共分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五大类别。其中,近现代工业遗产、革命文物等数量大幅增加,体现了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来四川文化遗产的新特点、新趋势、新亮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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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威远静宁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