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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價值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即人類腦力和體力的耗費。馬克思指出:「如果把商品體的使用價值撇開,商品體就只剩下一個屬性,即勞動產品這個屬性。」這裡所說的勞動不是指體現在勞動產品中的各種有用性質的具體勞動,而是指共同的人類勞動,即抽象的人類勞動。

一切商品,無論它的使用價值如何千差萬別,也不管生產該商品的勞動的具體形式怎樣不同,歸根結底都是一般人類勞動的成果。在生產過程中,生產工具和生產原料等生產資料是過去人類勞動的成果,新投入的勞動則可以看作是人的活勞動。當生產過程完成之後,這些過去人類的勞動和現在的人的活勞動都物化在商品中。這種物化在勞動產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就是價值。

價值是與商品經濟同時存在的歷史範疇,是商品特有的本質屬性和社會屬性。價值在質上是相同的,在量上是可以比較的,從而不同的商品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實現交換。兩種使用價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夠按一定數量比例交換,原因就在於交換雙方的產品中耗費的勞動量是相等的,或者雙方的價值是相等的。因此,價值體現着商品生產者之間相互比較勞動耗費量和交換勞動的社會經濟關係。列寧指出:「凡是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看到物與物之間的關係(商品交換商品)的地方,馬克思都揭示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馬克思正是通過對商品、價值的分析,來揭示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本質的。[1]

目錄

商品價值和價值的區別

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二者缺一不可 使用價值是商品價值的物質承擔者,沒有使用價值的東西,即使在它上面花費了大量勞動,也不能形成價值,因而也就不能成為商品。 價值是商品的本質屬性,沒有價值的東西不是商品。總之,有使用價值的東西不一定有價值,有價值的東西必然有使用價值。

商品價值量

商品的價值量和社會勞動生產率之間的關係是呈反比關係。社會勞動生產率指的是單位時間內所生產的商品數量。社會勞動生產率提高了,所需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就會減少,商品價值量變小,所以商品的價值量和社會勞動生產率呈反比關係。

商品價值量和個別勞動時間和個別勞動生產率有沒有關係呢,答案是沒有關係。可能很多同學不會理解。在這裡舉一個例子,比如說,生產煎餅果子,整個社會生產煎餅果子所需要的時間是1小時,那麼1小時就是生產煎餅果子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個時候煎餅果子售價5元。張三覺得這樣不掙錢,他就提高自己的效率,0.5小時生產一個煎餅果子,此時0.5小時就是張三的個別勞動時間,那麼大家思考一個問題,張三會在別人煎餅果子都賣5元的情況下,自己賣2.5元嗎?答案是不會。那麼張三為什麼要提高自己的生產率呢,就是因為提高個別勞動生產率可以獲取更多的利潤。

綜上所述,商品的價值量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呈正比;和社會勞動生產率呈反比;和個別勞動生產率以及個別勞動生產時間是沒有任何關係的。[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