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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商丘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根據《中共商丘市委辦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商丘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2018〕75號),商丘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1],為正處級。

商丘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起草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規範性文件。

(二)擬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旅遊業、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組織開展全市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扶助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組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相關門類藝術、各相關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推進旅遊惠民,推動文化惠民工程實施。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

(十)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安全保衛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推進全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指導全市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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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城市——商丘市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