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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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消协荣获自治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称号
近日,哈密市消费者协会被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授予“2014-2015年度自治区消协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陆艳同志被授予“自治区消费者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近年来,哈密市消费者协会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1],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全面履职,围绕消费维权、消费教育、消费警示和社会监督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工作,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获得了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的肯定和赞誉。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欢度快乐祥和的中秋和国庆节日,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密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1.采购食品应尽量在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超市、食品商店、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在无证无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2.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查看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或SC标志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在挑选月饼时,不要购买“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月饼,对于过度包装的月饼也应自觉抵制。在网上购买月饼时,要确认月饼的保质期,尤其是一些现做现卖的手工月饼,更需要确定邮寄时间,以防过期。下单时,尽量选择支持第三方担保支付或货到付款,不要轻易直接转账给卖家。
3.在选购肉制品时,要查验肉制品的检疫合格证,不采购无检疫合格证的肉制品。不食用野生动物制品、长江野生江鲜。
4.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效果,不能把保健食品当成药品用来治疗疾病。而且每种保健食品都有规定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消费者不要盲目食用。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应有保健食品[2]标志和批准文号(“国食健字xxx号”或“卫食健字xxx号”)、批准的保健功能。消费者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和消费需求,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购买保健食品,确认产品的“适宜人群”、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等。如发现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5.在外就餐时,疫情期间用餐前要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尽量使用公勺公筷。饭前要勤洗手,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切勿食用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
6.网络订餐前要了解有关信息,不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等供餐者订餐。尽量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距离较近、短时间内可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订餐。要注意收餐安全,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是否与订单一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否则可以拒收。收餐后及时就餐,不要长时间存放。
7.提高维权意识,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者0902-2266690,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到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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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 ,搜狐,2021-07-26
- ↑ 保健食品那么多,怎么辨别和选择?,搜狐,20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