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沙夫人墓
介绍
该坟墓曾被暂定列为三级古迹,但在1985年8月19日被中华民国内政部解除列管而未正式指定为古迹。
建于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不过现今的墓园是民国六十六年(1977年)重修而成,仅有墓碑是旧物,写著“皇清例赠武信郎吴沙元配勤慈庄氏、妇勤顺黄氏、妇勤恒刘氏”。[2]
墓前设有“山灵”、“后土”神位,旁边则立有民国六十七年(1978年)的“开兰吴沙夫人碑记”,但因石碑为砂岩所造,已严重风化。
参考文献
- ↑ 唐羽. 清乾嘉间吴沙在三貂的垦务. 宜兰文献杂志. 2003, (67-68): 3-54.
- ↑ 陈仕贤. 《台湾的古墓》. 台北县新店市: 远足文化. 2007年10月: 44、45页. ISBN 978-986-67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