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所
歷史
乾隆九年十一月,開始營建吉安所,建有牌樓門、宮門、前殿五間、抱廈三間、後殿五間、照殿五間、東西順山殿六間、垂花門一座、以及配殿、圍房、穿堂、茶膳房、井亭、淨房遊廊、值房等。共有建築四十八座,有房一百七十多間。建吉安所時拆用了北海五龍亭北面建築群的部分材料。
清朝朱一新《京師坊巷志稿》記載:「吉祥所:凡宮眷薨逝,殯於此。」書中所注的吉祥所位置在北京皇城正北,當是如今吉安所的建築。《宸垣識略》記載:「吉安所,即明司禮監廨」。明朝司禮監是內廷辦事機構,原先占地規模很大。吉安所原有規模現已無從考證,《北京歷史地圖》中顯示吉安所未占用明朝司禮監的全部建築。司禮監廨的建築規制與吉安所區別明顯,但是吉安所為宮眷停柩,所以也是皇家用房,而且等級遠遠超過司禮監這種宦官辦事之處。所以吉安所建築如果是從司禮監廨改變而來的話,在改變用途時必然經改建或重新裝修。《宛署雜記》記載,明朝設有靜樂堂、安樂堂,「安樂堂在北安門內,有屋數楹」,宮人無名稱者,亡故不賜墓,遺體先送到安樂堂,後轉送到北安門(後為地安門)外停屍房(北安門外牆下),「易以朱棺,禮送之靜樂堂火葬塔井中,莫敢有他者」。可見安樂堂和吉安所的功能類似。按照這一記載,安樂堂位於地安門內大街東側,靠近皇城北門地安門,這一選址應是從功能考慮。但安樂堂的規制已不可考。
介紹
有些妃嬪因病得很急,來不及轉移就在了宮中去世,但遺體也要先送到吉安所停放,在那裡大殮且盛入棺槨。幾天後才能再轉移到正式殯宮。如果還沒斷氣的后妃就轉移到吉安所,繼續治療。若治不好而去世,就直接在吉安所小殮、大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