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比价格计算
可比价格计算是会计中所说的可比性原则指会计核算工作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在不同时点上是基于一个相同的前提假设\方法与范围等核算的,[1]从而确保不同时期的会计核算信息没有发生源于核算前提(方法)方面的干扰,导致不同时点之间的信息不可比较,那么“按可比价格计算”意思就是:按同期的另外一个时点的价格来进行计算。比如说,这个月的价格按上一年这个月的价格计算就叫做“按可比价格计算”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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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价格
不变价格
指以同类产品某年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用于计算各年的产品价值。按不变价格计算的产品价值消除了价格变动因素,不同时期对比可以反映生产的发展速度。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产品价格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先后五次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和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2年到1957年使用1952年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7年到1970年使用1957年不变价格,从1971年到1980年使用1970年不变价格,从1981年到1990年使用1980年不变价格,从1991年开始使用1990年不变价格。
不变价
国内生产总值是把按当期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换算成按某个固定期(基期)价格计算的价值,从而使两个不同时期的价值进行比较时,能够剔除价格变化的影响,以反映物量变化,反映生产活动成果的实际变动。
相关内容
“现行价格”与“可比价格”
在社会经济工作中,地区生产总值等指标都是用货币额表示的,因而在计算时,有采用什么价格的问题。为了分析指标的变动情况,不同情况下应分别采用当年价格、可比价格和不变价格。
当年价格
当年价格,也就是报告期当年的实际价格,如: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商品的零售价格等。用当年价格计算的一些以货币表现的物量指标,如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等,反映当年的实际情况,使国民经济指标互相衔接,便于考察社会经济效益,便于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之间进行综合平衡。 因此,当我们需要反映当年的实际收入情况时就应采用当年价格。
可比价格
由于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以货币表现的指标,在不同年份之间进行对比时,包含各年间价格变动的因素,不能确切地反映实物量的增减变动,必须消除价格变动的因素后,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动态。因此,在计算增长速度时,一般都使用可比价格计算(一般是按照基期的价格水平计算指标)。如:计算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为221.51亿元,按2004年价格计算为215.57亿元,2004年为192.51亿元, 如按当年价格计算,2005年比2004年增长速度为(221.51÷192.51-1)×100%=15.1%, 但由于没有剔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故不能确切地反映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状况,而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则为(215.57÷192.51-1)×100%=12.0%,这一速度就较为确切地反映出我区生产总值的增长。
因此,在引用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这一指标之前,往往先说明按可比价计算。
参考文献
- ↑ 按可比价格计算举例(不变价格的计算公式)榆树网
- ↑ 可比性原则是什么意思(可比性原则简介)技术小站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