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埤信用組合
介紹
日治時期的產業組合為經營信用事業的組織,可分為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等四個部門,信用組合即屬於產業組合的一類,以經營產業資金的融通、存款事業為主。大埤信用組合位在1918年8月7日成立於斗六郡大埤莊大埤,1931年增加服務項目,改為「大埤信用購買組合」[1],後來再改為「大埤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劉本為信用組合長,其在擔任信用組合長時,曾同時擔任大埤頭公學校(1919年至1922年,今 大埤國小)校長與大埤莊長(1922年至1939年)[2]。
戰後,大埤信用組合改為「大埤鄉農會」,其在1994年搬離後便閒置,而內部的屋頂在後來倒塌[3]。其建築的正立面中央的圓形山牆裝飾精緻,開窗與外牆街具有時代特色,於2012年被登錄為雲林縣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