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 (中華民國)
歷史
1927年4月24日,南京市政廳成立。6月1日,改為南京特別市政府。1929年4月16日,改為首都特別市政府。1930年,改為南京市政府,直隸行政院。1937年,日軍占領南京前,南京市政府撤退到中國西南地區,設南京市政府臨時辦事處,先後遷於長沙、桂林、貴陽、重慶等地,始終未解散,也未進行市長的變更。1945年9月,返回南京[1]。市政府設置夫子廟江南貢院內。
1949年4月21日,解放軍發起渡江戰役。中華民國政府高層官員,均已逃離南京。南京市市長滕傑在22日仍在辦公、簽發指令,後亦逃離南京,南京市政府自然潰散。23日,解放軍第三十五軍進入南京。28日,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進行各系統的接管。
機構
成立時設教育局、財政局、衛生局、工務局、公安局、土地局、社會局。1932年4月,為縮減開支,僅保留社會局、財政局、工務局和秘書處。此外,還有都市計劃委員會、文化建設委員會、文獻委員會、經濟建設委員會、公用事業委員會等直屬機構。抗日戰爭勝利後,先後成立了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和房屋租賃管理委員會,並重新恢復教育局。
參考文獻
- ↑ 南京市志: 第8冊. 黨政群團-政法-軍事. 方志出版社. 2009. ISBN 9787514408126 (中文).